補償稅收政策

補償稅收政策是後凱恩斯主義者漢森等提出的一種稅收理論。他們認識到資本主義的經濟危機是不可避免的,如果長期採用凱恩斯的政策,單純地依靠財政赤字來增加政府公共支出以彌補私人消費和投資不足,勢必要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從而也會對經濟起破壞作用。所以漢森修正和發展了凱恩斯的理論,提出了補償財政政策。

補償稅收政策是其主要方面。這一理論認為,政府應該實行機動的稅率制度,即在經濟繁榮時期應提高營業稅稅率和擴大徵收保險稅,並藉以保持財政盈餘,以抑制過分膨脹的經濟,而在經濟衰退時期,應降低營業稅稅率,把保險基金退還給企業主和工人,藉以增加私人消費和投資,並動用繁榮時期的財政盈餘來擴大政府公共支出,以彌補私人支出不足,進一步擴大社會的總需求,阻止經濟的進一步衰退。其目的試圖從預算和稅收政策兩方面來調節社會需求總量,“熨平”經濟波動,實現充分就業和經濟穩定增長目標。但實際上,這種理論及政策在資本主義經濟生活中很難做到: (1) 資本主義政府不可能隨時改變它的稅收政策; (2) 即使有些年份有盈餘,銀行也不可能做到把這部分政府存款不貸放出去; (3) 通常認為,迄今為止還沒有找到一個標準測量何時經濟將會由繁榮變為衰退。因此,政府難以選擇這種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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