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記集傳

明黃道周撰。為崇祉十一年(1638)黃道周官少詹事時所進《禮記》注五篇之二。《表記》為《禮記》篇名,黃道周《自序》謂古者窺測天地日月,皆先立表,《表記》之名,實由此出。

〖表記集傳〗二卷。《表記》古注約分九節,陳□《禮記集說》不用註疏次第,強分四十餘章,後之學者,多論其失,黃道周分為三十六章,亦為後世學者所指摘,渭與說經之法有乘。此書全引《春秋》解《表記》,以《春秋》發其條例,多言君子恭敬仁義之德,而必以《春秋》證之,觸類旁通,頗有發明。雖為《表記》集傳,實則荒於《表記》本義,而於《春秋》多所闡發,尚有可取之處。後附黃道周《春秋表記問業》十五條。有《石齋全書》本、《四庫全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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