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加強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的指導意見

《衛生部關於加強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的指導意見》是一則檔案,促進衛生科技成果轉化,發展農村與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的重要措施,對於完成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歷史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部關於加強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部門:衛生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堅持依靠衛生科學技術進步,加強面向農村和城市社區的適宜衛生技術推廣,是全面貫徹我國衛生和科技工作方針,促進衛生科技成果轉化,發展農村與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的重要措施,對於完成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歷史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衛生部關於促進衛生科技工作發展的指導意見》,現就加強農村和城市社區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基層需求為導向,以技術推廣為手段,以提高能力為目的,以強化服務為宗旨,促進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適宜衛生技術在農村和城市社區的推廣普及和規範套用,最佳化基層衛生機構技術環境,提高基層衛生服務能力,為解決民眾看病就醫問題,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技術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發展目標
充分發揮各級各類衛生科技資源優勢,加強適宜衛生技術的研究開發,提升解決常見病、多發病防治實用技術集成創新能力;探索統籌城鄉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的有效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和市場機製作用,逐步建立健全適合我國國情的適宜衛生技術推廣體系和模式;通過多種形式的適宜衛生技術推廣活動,促進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衛生技術在基層規範、合理套用,增強基層衛生機構對適宜衛生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套用的能力,大幅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技術水平和綜合服務能力,提高衛生服務的公平性,為城鄉衛生工作協調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和多方參與相結合
在堅持衛生事業公益性原則和政府主導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鼓勵多方參與,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引導適宜衛生技術研發和推廣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基層衛生髮展需求,統籌規劃適宜衛生技術的開發、推廣和套用,完善相關政策,加大經費投入,把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納入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衛生科技發展規劃中,統籌考慮,協調發展。鼓勵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社會專業團體、企業和科技人員等力量廣泛參與,按照效率優先原則,最佳化隊伍結構,合理配置資源,科學組織實施。
(二)堅持面向長遠和解決急需相結合
認真研究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長遠發展需求,探索建立適宜衛生技術研發、推廣、引進和套用的機制與體系,加強解決常見病、多發病防治實用技術集成創新的研究開發,不斷增加技術儲備;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衛生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能力,逐步構建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套用的長效機制。同時,著力解決當前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薄弱環節和迫切問題,綜合考慮各地的特色和差異,有針對性地開展推廣工作,重點推廣技術成熟、實用有效、操作簡單、費用低廉的衛生技術,全面增強基層衛生服務能力。
(三)堅持科學篩選和合理套用相結合
建立適宜衛生技術篩選指標體系,突出衛生技術的安全性、有效性、規範性和適宜性,科學合理選擇適合基層衛生實際的適宜技術,逐步建立適宜衛生技術庫,不斷完善適宜衛生技術規範。將注重科研成果的技術指標轉向引進、消化、吸收、套用和再創新,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複雜技術適宜化發展,注重衛生技術整合方案的規範性、集成性、可操作性和經濟性,加強對適宜衛生技術規範、合理套用的政策指導,完善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套用過程和效果、效益評價體系。
(四)堅持技術推廣和人才培養相結合
在加強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中,應注重適宜衛生技術人才的培養,將適宜衛生技術推廣與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緊密結合,將適宜衛生技術作為基層衛生人員在職培訓的重要內容,制訂協調統一的推廣和培訓方案,確保各項技術推得開、有人用、留得住、起作用。鼓勵各地針對實際情況開展試點,大膽探索,不斷總結經驗,逐步推進。
四、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強化適宜衛生技術研究開發
根據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特點和需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適宜衛生技術的研究開發納入衛生科研工作中統籌安排,發揮衛生科技的引領作用,充分利用各類衛生科技研究項目,圍繞農村和城市社區常見疾病和健康問題,針對心腦血管、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和代謝性疾病的診斷、社區治療及康復技術,急診急救和中毒搶救技術,多發性腫瘤的社區篩查技術,婦女、兒童、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社區保健技術,常見傳染性疾病的社區預防和控制技術,社區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技術等進行科學研究和開發,完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鼓勵相關醫療單位、科研院所等機構研究開發適宜衛生技術,逐步建立並完善適宜衛生技術研究開發和轉化推廣的平台。
(二)強化適宜衛生技術推廣機制和體系建設
強化政府主導作用,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多渠道加大經費投入力度,加強組織、協調、管理和效益評價。針對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的各個環節,不斷探索最佳化技術推廣方式和手段,創新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有效整合技術研發者、技術推廣者和技術套用者等多方力量,實現適宜衛生技術推廣要素的合理配置。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導與自主推廣相結合、機制建立與專項活動相結合、區域推廣與建立示範相結合、技術篩選與效果評價相結合、技術引進與研發創新相結合”的推廣工作機制和技術套用保障機制,形成適合我國國情的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套用體系。
(三)強化適宜衛生技術篩選和儲備
各地應針對本地區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特點和服務需求,建立完善科學合理的適宜衛生技術篩選方法和指標體系,完善篩選工作機制,逐步建立分級分類的適宜衛生技術項目資源庫,並不斷充實更新,及時發布技術信息,擴大適宜衛生技術儲備。
(四)強化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套用
重點加強疾病篩查、診療規範、急診急救、康復保健等方面的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套用工作,通過組織開展專項推廣活動、組織技術推廣會、衛生人員技術培訓、新技術套用研討、適宜技術信息發布、推廣示範、技術諮詢、對口幫扶等多種形式,切實有效地開展推廣工作。
衛生部繼續組織開展“面向農村和城市社區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十年百項計畫”,到2015年計畫遴選、推廣100項左右適宜衛生技術;選擇部分地區組織開展“科技進社區”的適宜技術推廣和科學知識普及活動;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制訂專門的行動計畫,積極爭取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不斷擴大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的覆蓋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制訂本地區適宜衛生技術推廣計畫,採取有效措施,籌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技術推廣專項活動,每年有針對性的推廣一批效益明顯的適宜衛生技術。到2015年,使大部分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規範套用常見疾病的篩查診斷、轉診指征、社區治療和康復、多發性腫瘤的社區篩查、常見傳染性疾病的基層防控等適宜技術,使常見疾病基層就診率、疾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適宜衛生技術套用率等有較大幅度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技術服務能力明顯加強。
(五)強化適宜衛生技術推廣綜合示範
各地應採取積極措施,培育農村和城市社區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套用示範區和示範機構,緊密結合衛生部“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中西部地區城市社區和農村衛生人員培訓項目”等工作,不斷加強城市醫療衛生機構對基層的技術指導和幫扶,提高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引進、消化吸收和套用衛生技術的能力。充分發揮示範和先導作用,在2010年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引導建設若干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套用示範縣(市、區)和示範機構,不斷最佳化基層醫療衛生技術服務結構。
(六)強化中醫藥衛生技術推廣套用
做好中醫藥繼承和創新工作,突出基層衛生工作中醫藥特色和優勢,提高中醫藥研究成果轉化能力,調動基層衛生機構利用中醫藥技術的積極性,推動中醫藥技術服務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充分發揮中醫中藥在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等常見慢性疾病治療中的重要作用。
(七)強化適宜技術推廣網路建設
遵循技術適宜化、形式多樣化、服務專業化、推廣網路化的發展原則,逐步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適宜衛生技術轉化和推廣網路。充分利用現有衛生、科技和教育資源,進一步培育專業化的技術轉化推廣組織和機構,建立各級技術推廣基地,完善推廣工作的技術支撐體系和運行機制。
(八)強化衛生技術推廣人才隊伍建設
建立各級各類衛生技術專家庫,培養一支適宜衛生技術研發和套用人才隊伍,充分發揮技術專家的指導作用,引導他們深入農村和城市社區開展推廣活動,確保適宜技術向基層的有效轉移。
(九)強化衛生科普知識深入基層
結合面向農村和城市社區的衛生適宜技術推廣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項活動,促進衛生科普工作深入基層,增強社區居民的衛生保健意識,把防病治病的科技知識送入千家萬戶。
五、組織領導和管理
全面加強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是衛生科技工作的重要內容,是衛生科技與防病治病工作密切結合的關鍵環節,是促進衛生服務水平提高的技術支撐,是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必然要求。有組織、有計畫地將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衛生技術推廣到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套用到防病治病第一線,是提高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技術服務能力,保障城鄉居民健康的重要舉措。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將適宜衛生技術推廣作為當前推進基層衛生工作和衛生科技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協調和調動各方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明確職責,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以推進,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要按照推廣工作整體要求,確定推廣目標,完善相應制度和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不斷加大對於技術引進、推廣和套用工作的經費支持力度,在積極爭取財政專項經費支持的基礎上,多渠道籌集資金,鼓勵和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參與,調動並規範引導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套用適宜技術的主動性和能動性。要建立健全各級技術推廣組織和機構,完善推廣網路,強化推廣服務體系建設。
要結合基層衛生管理工作實際,加強技術推廣的檢查評估,把適宜技術推廣套用情況作為考核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和農村衛生工作的重要指標之一,作為衛生行政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之一。加強衛生技術推廣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和推廣效果、效益的評估,建立推廣計畫進展報告、定期監督檢查、推廣效果評估等制度,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定期對在適宜衛生技術推廣工作中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並注重加強對推廣工作的宣傳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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