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函復關於公費醫療預防的幾個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部函復關於公費醫療預防的幾個問題
  • 發布單位:衛生部
  • 發布文號:[53]衛醫字第194號
  • 發布日期:1953-02-13
  • 生效日期:1953-02-13

綏遠省人民政府衛生局:
衛公字第90號報告及附屬檔案均悉。華北區職工夜校究在何處,望直接函詢華北行政委員會文教局,並應詢明核校是否屬於公費醫療預防的範圍之內,然後再行處理。
公費醫療預防的範圍自1953年起擴大到包括每鄉鄉幹部三人及大學及專科學校的學生〔見(53)衛醫字93號代電〕。
關於保健幹部的編制及增設公費醫療預防科問題,望即依1952年政務院公布之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辦法第五條,擬定編制向省人民政府編制審查委員會提出呈請批准。又各級衛生組織機構編制問題,已在第二屆全國衛生行政會議進行討論並已將討論結果呈請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及全國編制審查委員會審查後,俟批准後即可公布。
195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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