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憲法

衛憲法

衛憲法,山西省平陸縣人,鋁礬土煅燒技術專家。網上傳出:《法制日報》對衛憲法事件進行了針對性報導。經核查,2013年1月29日該報當天各版均無關於衛憲法的稿件。網上所傳文章均屬名轉載自“法制網”,工信部官方查詢系統顯示:有六家網站均名為法制網,不清楚是哪個“法制網”登過該文。潘茂華律師曾致函報社,《法制日報》未確認該報登載過此調查報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憲法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山西省平陸縣
  • 職業:民營企業家
  • 主要成就:鋁礬土煅燒技術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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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紹

衛憲法山西平陸縣人,鋁礬土煅燒技術專家。1989年,衛憲法承包了經營不景氣的煅燒廠,契約約定期滿增值部分歸衛憲法所有。1998年,官方確定該廠為私企。但因衛憲法不願掏被官員訛詐的200萬元,而未能及時變更企業性質。
2006年,平陸縣突然強行終止承包。時任平陸縣副縣長的潘長青任清產核資領導小組組長,衛憲法承包被終止,企業被清算。在衛憲法被非法拘禁1個多月的時間裡,頭頂“中國優秀民營企業家”稱號的衛憲法,數億元的煅燒廠已被強制零元轉讓,轉歸水利局副局長員岩峰所有。2011年底,該案關鍵人物之一搶礦檔案簽署人人大主任趙建新離奇死亡,2012年底,有藍衣人進入衛憲法房間,其後衛憲法神秘失蹤。
衛憲法衛憲法

相關事件

事件介紹

衛憲法做到了擁有數億資產的企業。後貟岩峰等操縱部分基層腐敗幹部,無視法律規定和契約約定,非法拘禁衛憲法、強行收繳企業全部資產,並以零元的價格轉讓給員岩峰(貟岩峰)。衛憲法奔走在運城太原北京,四處投告。在中紀委、國家信訪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委及政府嚴令督辦下,非法拘禁案有了突破性進展,三名官員中的兩名被判罪名成立(判決書掃描件另發)。運城市紀檢委高度重視零元轉讓案,成立特偵組、一月內先後兩次雙規了時任常務副縣長趙建新。所有跡象顯示,衛憲法在中央及省市有關部門的幫助下,即將翻身。
但是就在這關鍵時刻,趙建新離奇自殺,線索斷裂,十八大之後,新領導班子展示了雷霆般的反腐決心和閃電般的查辦速度。衛憲法內心感到萬分激動。中央電視台關於微博63小時秒翻正廳級高官的報導激起衛憲法這位技術主義者內心深處本能的好奇心與求知慾。
衛憲法覺得以他對技術的悟性一定能夠讓微博成為他加速翻身的武器。並且,亡命天涯的6年時間,給了他太多的素材可以講述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既然別人可以63小時用微博秒翻正廳級幹部,退一萬步來說,他的微博總是可以在63天拿下貟岩峰這樣一個縣級幹部。更何況,長期的孤寂讓這位飽經風桑的老人有一種強烈的表達欲望。於是,在2012年12月4日,第12個全國法制宣傳日那天,開通了微博,在微博上陳述冤屈。
2012年12月08日,有位神秘藍衣人進入衛憲法的房間,之後衛憲法神秘失蹤。一個民營企業家被整的傾家蕩產,現在連人不見了蹤影,他能否有翻身的機會,目前一切都不得而知。
藍衣人進入房間藍衣人進入房間
衛憲法事件被報導後,在論壇里,20小時內100多萬點擊回復,引起廣泛關注,微博轉發熱議,眾多網友紛紛跟帖評論,一時之間成為熱門話題事件。
微博熱評微博熱評

事件評論

有錢無勢是肥羊,客居異鄉無米糧。起床工作天未亮,勤奮工作養不起老娘。與人為善多思量,買塊切糕淚兩行。
社會只有和平發展,百姓才能安居樂業。
背後是不是還有更多更複雜的問題, 需要我們深究
天空應該是一片蔚藍的,有了這樣的事情便成了渾濁一片。

事件揭秘

一個被"擱置"的民營企業
事實上,衛憲法試圖講述的,是一個億萬富翁如何在權力面前淪落為流浪漢的故事。而這樣的故事,此前已經有多家媒體進行過報導,在平陸縣當地,他的故事也並不是什麼秘密。
據了解,1986年,山西平陸縣民政局出資5萬元在當地曹川鄉曹河村成立一家名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後稱煅燒廠)的集體小企業。但由於煅燒廠效益不佳,1989年1月,平陸縣民政局下屬單位曹川鄉民政辦與當地的鋁礬土煅燒技術專家衛憲法簽訂了一份承包契約。契約載明,當時煅燒廠的總價值為7.9萬元;同時契約約定,承包期為8年,至1996年12月31日到期。承包期間,衛憲法每年上交純利潤4.3萬元,同時約定契約期滿後增值部分歸衛憲法所有。
1996年年底,承包契約到期後,衛憲法打算放棄繼續承包,但時任曹川鎮民政辦負責人說服衛憲法,按照原契約內容口頭協定繼續承包。
1998年3月,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財清字(1998)第9號"檔案,要求各地集中清理轉制名為集體企業實為個體企業的企業。同年,平陸縣也出台"平清辦(1998)第4號"檔案,要求甄別清理出的屬於私營個體性質的32家企業,限期辦理變更企業性質和稅務登記等手續,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也位列其中。
據資料顯示,截至1998年7月30日,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的註冊資本金已由最初的5萬元增加到890萬元,總資產達1658萬元,在企業新增註冊資本金中,約有885萬元為衛憲法個人出資,為此,在平陸縣集中清理掛靠集體企業及名存實亡集體企業的過程中,煅燒廠被甄別為私營個體企業。
但是,煅燒廠卻最終沒有辦理企業改制手續。按照衛憲法的說法是,時任曹川鎮黨委書記讓他給政府掏200萬,他沒有答應,所以就擱置了下來。
到2006年,煅燒廠總資產已經超過5000萬元,並依法取得了5個採礦權證,可采資源價值數億元,全部為衛憲法承包期間投入產生的回報。然而也就是從這一年開始,幾年前的"轉制擱置"卻開始給他和他的企業帶來根本性的毀滅。
從億萬富翁到亡命天涯
2006年11月23日,身在外地的衛憲法突然接到一個電話,被要求趕回縣裡,參加對煅燒廠終止承包契約並進行清產核資的會議。
對於這一過程,衛憲法在接受檢方詢問時有著詳盡描述:"我到了縣政府會議室,會議已經結束了……潘長青(時任平陸縣分管民政工作副縣長,清產核資領導組組長-記者注)對我說,清產核資的決定已經公告,不能改變,廠子必須交回,契約必須終止。並翻著他手中拿著的檔案後幾頁說,如果你不配合,就要採取強制措施。"
此前有媒體報導稱:當時衛憲法和潘長青發生了"權大還是法大"的爭執,潘長青說,在平陸就是權大,不信你試一試,這廠你非交不行。
當晚,衛憲法被逼迫在終止承包的契約協定上籤字,隨後為了防止其不配合清產核資工作,時任平陸縣民政局局長趙科省安排該局時任副局長楊建勇,將衛憲法非法拘禁於三門峽,幾天后又轉在平陸縣賓館,先後非法拘禁長達一月有餘。
在衛憲法被非法拘禁期間,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被強行清產核資。2007年4月13日,潘長青主持召開政府聯席會議,確定終止衛憲法對煅燒廠的承包契約。21日,平陸縣民政局發文,免去衛憲法在煅燒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5月18日,平陸縣民政局再次發文,任命平陸縣齊力礦業有限公司法人貟自林為煅燒廠廠長、法人代表,煅燒廠由齊力公司代管。
而2006年,平陸縣清產核資組強行終止衛憲法承包契約的其中一個理由則是"衛憲法把企業轉包給齊力公司,造成煅燒廠經營十分混亂"。
2008年12月,平陸縣政府決定將衛憲法原承包的企業改制。2009年11月8日,齊力公司將該企業改制為平陸縣新盛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隨後,平陸縣民政局以"零值"轉讓價款將煅燒廠永久轉讓給新盛公司,這其中包括現價值數億元的5座黏土礦。
新盛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法定代表人為貟自林。有訊息稱,不論是齊力公司還是新盛公司,其實際控制人都是貟自林的兒子--時任平陸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貟岩峰。目前貟岩峰因"虛假出資罪"已被逮捕,但據此前的媒體報導,貟目前已被取保候審。
一夜之間被掃地出門,傾家蕩產的衛憲法開始了他的上訪之路,幾年來多次到運城、太原、北京的信訪和紀檢部門上訪舉報,但期間也遭遇到了各種危險。他在微博中說,"2006年到現在,我沒睡過幾個好覺。公園的樹叢中、沒有窗戶的小旅館我都躲藏過,冬天在樹洞、倉庫下蓋著報紙抵禦寒風。夏天,在24小時店呆過,實在困得不行就趴桌旁睡。有一天夜裡,實在沒地方敢去就躲在野外的山包包里。"
但衛憲法並沒有灰心,這一次,他將希望寄託到了微博。
一條"織"了四天的"圍脖"
今年12月4日,第12個全國法制宣傳日那天,衛憲法開通了微博,他準備"講講我的故事"。
衛憲法的代理律師潘茂華說,中央電視台關於微博63小時秒翻正廳級高官的報導激起衛憲法這位技術主義者內心深處本能的好奇心與求知慾。衛憲法覺得以他對技術的悟性一定能夠讓微博成為他加速翻身的武器。並且,亡命天涯的6年時間,給了他太多的素材可以講述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既然別人可以63小時用微博秒翻正廳級幹部,退一萬步來說,他的微博總是可以在63天拿下貟岩峰這樣一個股級幹部。更何況,長期的孤寂讓這位飽經風桑的老人有一種強烈的表達欲望。
在衛憲法開通微博的短短4天時間裡,他只發了12條博文,卻擁有13餘萬冬粉。12月5日,在他發出的博文中有一條這樣寫道:"2011年10月,簽發搶礦檔案的時任常務副縣長趙建新被雙規,他老婆也被關了起來,我看到了一線曙光。數日後,雙規被解除。不到一個月,趙建新再次被雙規。幾天后,12月10日,趙建新在雙規期間離奇死亡,案件停滯不前。"
這條博文發出的第二天,衛憲法在北京的租住處即遭到陌生人的闖入。
潘茂華律師說,衛憲法開通微博陳述冤情以來被一路追殺,三天換兩個賓館,有神秘陌生人兩番成功闖入。
儘管此前關於衛憲法的遭遇在國內各大媒體多有報導,但衛憲法開通微博自述經過,揭露黑幕,無疑更具殺傷力。
潘茂華說,衛憲法曾和自己說起過,關於趙建新的故事他還打算寫這樣一條博文:"明天是趙建新的周年忌日,平陸官方訃告宣布趙建新是'逝世';按照平陸縣委宣傳部的口徑,他的離奇死亡是自殺;按照運城市紀檢委的通報,趙建新死亡期間因鋁礬土廠改制收受賄賂被雙規接受調查。趙建新因受賄畏罪逝世?多大點事要去死?不會是被滅口吧?沒什麼比丟了命更可憐。人死不結仇,可憐了孤兒寡母,可是有些人卻用趙建新的屍骨來鋪自己的富貴平安路。如果趙建新有罪,罪不至死。如果趙建新無罪,就應該還他一個公道。"
有訊息稱,在貟岩峰控制的新盛公司獲得煅燒廠5座黏土礦的過程中,時任常務副縣長的趙建新曾在多份檔案上籤字,並被指有利益關聯。2011年底,趙建新被調查並自殺後,新盛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平陸縣水利局副局長貟岩峰也因"虛假出資罪"被逮捕。
這只是衛憲法在微博中試圖提出的一個疑問,事實上,他無疑有更多的疑問要提。
譬如,2006年,煅燒廠被清產核資時,衛憲法以私企名義辦理,後"為了辦手續方便登記在煅燒廠名下"的5座黏土礦被認定是煅燒廠的"附屬分支機構",一併收歸平陸縣民政局所有。但到2009年煅燒廠改制,平陸縣民政局將其轉讓給新盛公司時,清產核資領導組做出的煅燒廠負債情況則稱:截至2009年2月28日煅燒廠企業淨資產為負4111餘萬元,而對這5座價值達數億元的黏土礦並未作價評估,煅燒廠也因此被"零元"轉讓。
與此同時,新盛公司在取得原煅燒廠全部資產後,並未在原廠進行煅燒深加工生產,而是挖掘販賣黏土礦,目前原廠房設備已經基本廢棄,其中一座礦山也已作價2400萬元變賣。如果煅燒廠屬衛憲法所有,"零元"轉讓行為無疑違法,即使該企業不屬衛憲法所有,這種行為是否涉嫌侵吞國有資產?
不僅如此,2010年10月29日,夏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衛憲法被非法拘禁一案,今年5月,夏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趙科省、楊建勇犯非法拘禁罪,但免於刑事處罰。而作為時任清產核資領導組組長的潘長青卻並未被追責。同時身為公務員的貟岩峰出資辦企業,被司法機關以"虛假出資罪"逮捕,如今卻能夠取保候審……凡此種種,都是衛憲法無法理解,也無力解答的,他希望通過一個更廣大的平台,獲得更多人的關注,進而還原一個更徹底的真相。
於是,他開通了微博。然而,他也再一次將自己置身於險境。
等待戈多
12月6日,一名操運城口音的男子突然闖入衛憲法在北京居住的一家賓館的房間,看到房間裡還有他人後藉故離開。這一變故讓衛憲法意識到了某種危險。
在當天的微博中,衛憲法連發3條博文,描述自己的危險處境,其中一條說,"如果我的微博有24個小時沒有更新,可能我就見不到大家了。我還是很害怕,但我沒有辦法,從2006年到現在,我已經遇過好幾次這樣的事情了"。
隨後,衛憲法在朋友協助下離開這家賓館,輾轉入住一家部隊招待所,但是,他的這種預感仍然在一步步地成為現實。8日下午,衛憲法與外界通的最後一個電話是,告訴他的親戚,自己放在房間的包不見了。隨後,他的手機再也無法打通。賓館的監控錄像顯示,當日下午的15時50分左右,有一名藍衣人從容地走進了他的房間。
衛憲法的兒子衛相宇告訴記者,因為忍受不了整日擔驚受怕的日子,自己的母親和父親離婚了,自己的妻子也和他離婚了。幾年來,父親為了告狀,東躲西藏,換了100多張電話卡,但基本上都能聯繫到,而這一次已經幾天聯繫不到父親了,所有親戚朋友也都聯繫不到他,目前他們已經向當地警方報案。
12月8日,衛憲法更新的最後一條博文是:"我想加個V,但加不了。我是個流浪漢,沒單位開介紹信。只有這張身份證。它來得不容易。本來辦證最長3個月就夠了,但我足足等了9個月。"
這一次,衛憲法需要等待多久,我們不得而知……(中國網/中華工商時報)

事件調查

山西省平陸縣億萬富翁億萬資產零元轉讓事件調查
山西省平陸縣,地處山西省南端,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在夏朝和周朝時,被稱為虞國,平陸境內,地質構造複雜,礦藏豐富,現已探明的礦產資源種類達26種,總儲量達20億噸以上。尤其是煤、鋁、鐵、硫、石膏、矽銅、大理石等儲量大、品位高、易開採。
60多年前,中學語文課本上的《為了六十一個階級弟兄》的故事,就發生在這裡。60多年後,“山西億萬富翁遭非法拘禁 億元資產被零元轉讓”一事,又一次讓這個縣城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處。
中文百科顯示:衛憲法,山西省平陸縣人,鋁礬土煅燒技術專家。1989年,衛憲法承包了經營不景氣的煅燒廠,契約約定期滿增值部分歸衛憲法所有。1998年,官方確定該廠為私企。但因衛憲法不願掏被官員訛詐的200萬元,而未能及時變更企業性質。
衛憲法衛憲法
在衛憲法擁有數億資產的企業後,貟岩峰(員岩峰)等操縱部分基層腐敗幹部,無視法律規定和契約約定,非法拘禁衛憲法、強行收繳企業全部資產,並以零元的價格轉讓給貟岩峰。隨後衛憲法開始奔走在運城、太原、北京,四處投告。在中紀委、國家信訪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委及政府嚴令督辦下,非法拘禁案有了突破性進展,三名官員中的兩名被判罪名成立。運城市紀檢委高度重視零元轉讓案,成立特偵組,一月內先後兩次雙規了時任常務副縣長趙建新。但就在這關鍵時刻,趙建新離奇自殺,線索斷裂。
2012年12月4日,第12個全國法制宣傳日,深受微博63小時秒殺正廳級高官報導鼓舞的衛憲法開通了微博,在微博上陳述冤屈。
2012年12月08日,有位神秘藍衣人進入衛憲法的房間,之後,衛憲法神秘失蹤,生死不明。
一場離奇的經歷,一段血淚的控訴,衛憲法的經歷一經媒體披露,即在網上博得了無數人的眼球,很多人在對此衛憲法的經歷報以同情之餘,也在尋求真相到底是什麼?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遠赴山西省平陸縣,就該事件展開了深入調查,卻發現,此事別有洞天。
法制網記者 馬岳君
億萬富翁還是負債累累?
趕到到平陸,已過臘八,街上的人們已開始準備置辦各種年貨了。
與熱鬧的縣城相比,位於縣城以東30多公里外的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卻是一副蕭索荒涼的景象,也許只有荒蕪的廠房、生鏽的設備,才會記得廠子曾經的輝煌。
誰是真正的承包人?
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是1986年11月13日平陸縣計畫委員會《關於成立“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的通知》(平計工(1986)第64號)批准建立的,成立之初是由平陸縣民政局撥款和原曹川鄉(後改為鎮)民政辦籌資負責開辦,工商登記為集體企業。
1989年1月,鄉民政辦與煅燒廠職工衛憲法簽訂《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利潤承包契約》,
契約主要內容如下:
契約主體:“發包單位:曹川鄉民政辦 簡稱甲方,承包單位:本廠衛憲法 簡稱乙方”,
主要條款:“一、甲方提供煅燒爐兩座,場地15.96畝,房屋六間,價值7.9萬元。二、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財產,在承包期內保本保值。三、承包期限為八年(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13日)。五、每年上交純利潤4.3萬元,分兩次交清。每年五月底前交1.5萬元,次年元月十五日前交2.8萬元。八、契約期滿增值部份(原文如此,應為‘分’)歸乙方所有。”
落款:“甲方單位:曹川鄉民政辦(章),代表人:梁貴發(簽字),乙方單位: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代表人:衛憲法(簽字)。”
1989年7月15日,平陸縣民政局下發了《平陸縣民政局關於衛憲法同志任職的通知》,衛憲法被任命為該廠廠長。
對於承包契約,一份由中國政法大學應松年、趙旭東、李永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楊立新,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孫憲忠等教授們出具的《法律諮詢論證意見書》(下文簡稱論證書一)中認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利潤承包契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在契約履行期內,以及在契約履行期滿時,曹川鄉民政辦只對煅燒廠保值部分享有收益權,所有的增值部分全部歸衛憲法所有。”
與此同時,另一份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凱湘、清華大學法學院施天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劉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梅夏英、黃勇等教授們出具的《法律諮詢論證意見書》(下文簡稱論證書二)則認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利潤承包契約》合法有效,但《契約》主體雙方是曹川鄉民政辦和煅燒廠,財產增值部分應當是煅燒廠的法人財產。實際經營者(指衛憲法)作為承包方的代表不能侵犯企業法人財產權。”
記者隨即查閱了相關資料,1988年3月1日起實施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規定,“進行承包經營必須由企業經營者代表承包方同發包方訂立承包經營契約,發包方為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部門,承包方為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企業經營者是企業的廠長(經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全面負責”,“企業經營者的年收入,視完成承包經營契約情況,可高於本企業職工年平均收入的1至3倍,貢獻突出的,還可適當高一些。”
不過,衛憲法依舊認為,自己就是承包人,廠子的增值部分就應該是屬於他的,不但如此,平陸縣裡很多人也是這么認為的,包括縣民政局的人。
衛憲法是不是億萬富翁?
誰是承包人的問題,可以先放置一邊,因為,如果不是衛憲法,此事件就沒有調查討論的必要了,就先假定是衛憲法。
下面就要來弄清楚第二個問題:衛憲法究竟是不是億萬富翁呢?換句話說,煅燒廠究竟又值多少錢呢?
按照前期的一些報導和衛憲法的說法,到2006年,煅燒廠資產已經過億,後被政府強行無償收走。
然而在採訪中,當地政府卻表示,截止2006年,煅燒廠已經嚴重資不抵債。
時任煅燒廠供應科科長,在廠子工作了六七年的鄭廣秀對記者說:“煅燒廠的效益當時確實很不景氣,廠子也欠了很多債,工人的工資、原料的運費都支付不了。而衛憲法長期不在廠子裡,說是出去搞融資去了,其實是出去躲債去了。”
看到廠子效益實在不景氣,鄭廣秀最終選擇了跳槽。
然而,時任煅燒廠副廠長的蔣文江,在之前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時,卻有著另一份說辭,“雖然老衛經常外出看病,銀行的貸款也快到期了,但廠里的生產經營狀況很好,資金也很充足。”
“蔣文江是衛憲法的親妹夫。”對此,鄭廣秀這樣告訴記者。
記者隨後查閱了煅燒廠近幾年年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
平陸縣工商局的一位老同志告訴記者,要看懂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里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首先要明確幾個簡單的財務概念,“資產”、“負債”、“淨資產(又叫所有者權益)”、“利潤與虧損”,“簡單地說,資產就是企業一共有多少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負債就是外面欠了多少錢,淨資產就是資產減去負債,即企業值多少錢,如果淨資產為負,就是所謂的資不抵債;利潤與虧損就是當年賺了多少錢或者賠了多少錢。”
報告書顯示:1994年,利潤11.9萬元;1995年,利潤6.48萬元;1996年,虧損7.3萬元;1997年,虧損為11.04萬元;1998年,虧損8萬元;1999年,虧損8萬元;2000年,虧損1.1萬元;2001年,虧損152萬元;2002年,利潤10萬元;2003年,資產總額2130萬元,負債1494萬元,淨資產總額636萬元,虧損額43萬元。(2004、2005年煅燒廠未進行年檢,營業執照工商部門給出的理由是當時找不到衛憲法。2006年,衛憲法將煅燒廠轉承包給齊力公司(即衛憲法後來狀告的員岩峰的公司)後,齊力公司進行了補申報,本文在此未採用)。
從這份年檢報告中,可以看到,從96年以後,煅燒廠就是虧多盈少,淨資產到2003年底也就只有幾百萬。
2006年,平陸縣煅燒廠清產核資組給出的結論更讓人瞠目結舌:截止2006年年底,煅燒廠資產總額為22067242元,企業負債高達4300多萬,淨資產為—1900多萬。這其中還未包括齊力公司提出的3000萬債權債務糾紛(工作組當時意見,齊力公司的債權待經司法程式確定債權具體數額後,再另行處理)。
據了解,2006年11月27日,清算組通過平陸電視台向社會發布公告,對平陸鋁礬土煅燒廠進行債權申報核實,從11月28日至12月4日,提出申報的共355家,值得注意的是,這其中大部分債權,有煅燒廠出具的借條,但卻沒有入賬,4000多萬的債務,煅燒廠賬面上只有900多萬。
從附錄的債權明細中,記者看到,借款種類包含借款、貸款、押金、工資、土地租賃費、飯費等各個方面,數目最大的為平陸農行的申報數1700多萬元,賬上卻只有360萬元,數目最小的為一名叫莊學榮申報的工資60元。
之後,審計部門對煅燒廠的財務審計出了11項問題,其中金額最大的一項就是,農行貸款800萬元的資金去向,企業銀行存款賬面未體現。
“審計結果出來後,衛憲法就又找不見了,煅燒廠的賬本也不見了,”一位參與當年清產核資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平陸公安局曾對此立過案,後來不知為何又不了了之。
粘土礦權歸屬歸誰
既然煅燒廠淨資產,為什麼衛憲法會稱自己坐擁億萬資產呢?衛憲法表示,煅燒廠名下還有五個粘土礦,但是,2006年資產核資時,未對此採礦權進行評估。
衛憲法之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承包煅燒廠後,先後以曹川鎮柏崖低耐火粘土礦、曹川鎮郝劉莊耐火粘土礦、曹川鎮曹河耐火粘土礦、曹川鎮朝陽坡耐火粘土礦、曹川鎮馮家底耐火粘土礦的名義辦了5個採礦證,五個礦區總面積2.6278平方公里,保有鋁礦石總儲量達300.03萬噸(當時,以粘土礦的名義採集鋁礦石,在平陸當地很普遍,2008年,山西省一次非煤資源整合已將此事糾正),按照現在的鋁礦石價格,幾個粘土礦總價值早已達到數億。
衛憲法說,採礦證在他承包時,是沒有的,這是他以私企名義辦理,後“為了辦手續方便才登記在煅燒廠名下”的,屬於煅燒廠的增值部分,應該歸他所有。
有人曾對此事打了比方,“老衛承包煅燒廠就好比一個人租房子,他租的時候房子裡只有一張床,後來老衛自己掏錢添置了家具被子,你不讓他租房子的時候,不能把人家的家具被子也要走吧。”
對此,《論證書一》也認為,“按照承包契約第八條規定,承包經營增值部分均屬於為(應為衛,原文如此)憲法所有,衛憲法取得的採礦權當然也屬於衛憲法所有。”
事情的真相是否真的如此呢?
2011年11月17日,運城市紀檢委對此事立案調查後,運城市國土部門給運城市紀委的一份《關於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下屬五座礦山採礦權權屬問題的核查報告》中這樣寫到:“九十年代初,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剛起步,無證開採現象較為普遍。平陸縣煅燒廠成立後,生產範圍是開採曹川地區境內鋁礦石,自採礦石,自己煅燒,實際上也是一種無證開採行為。八十年代後期,國家強調規範程式,有序開採,開始實施採礦許可證制度。但因私挖濫采問題由來已久,在具體工作中,大多採取‘先上車,後買票’的方式,逐步規範礦產資源開採順序。在此背景下,1990年至1997年,平陸縣煅燒廠先後取得五座礦山的採礦許可證。總生產規模每年8.5萬噸,保有總儲量300.03萬噸。”
運城市國土部門得出的結論是,“五座礦山的採礦權應屬於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集體所有。”理由一:“從登記情況看,五座礦山的《採礦許可證》申請單位均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申請登記表使用的均是山西省集體礦山企業採礦申請登記表;採礦權人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理由二:“法律上,國家在1998年以前,法律規定的採礦權取得方式是國有或者集體企業通過審批,無償獲得,不允許個體開採“國家不開採的小礦床”,直到1998年《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頒布後,才允許個體性質的企業辦理小礦床採礦證。”理由三:“從儲量上看,按照有關規定,五座礦山不屬於零星分散的礦產,只有集體企業才可以取得如歸規模的採礦權。”
一位從事礦山開採工作的朋友向記者進一步解釋說,2006年煅燒廠的採礦許可證與如今交過資源價款獲得的採礦證不同,主要特點,一是煅燒廠的採礦許可證是無償獲得的,二是這種許可不是把整個礦山都許可給了採礦者,而是每年許可了一個開採量上限,可以少了,但不能多了,三是這種許可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是兩到三年,到期後,被許可人可向國土部門提出延續,能不能繼續被許可,要視情況而定。
“簡單一句話,”這位朋友說,“煅燒廠獲得的,就是一個一年可以開採8.5萬噸鋁礦的一項權利,而按照當時的鋁價,全開採出來,一年也就是幾百萬的毛利。”
於是,有人也打了個比方,“老衛租了房子,通過裝修、購買家具,讓房子增值了,增值部分應該是他的,但是,房子的地皮因為國家政策漲價了,不能算是他的吧?”
同時,《論證書二》中,則有這樣的表述:“煅燒廠改制前其所取得的採礦許可權,僅僅是一種行政許可,不具有‘用益物權’的性質,不能進行轉讓,所以該等不能作為無形資產進行評估。”

網曝事件

查閱了煅燒廠近幾年年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平陸縣工商局的一位老同志告訴說,要看懂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里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首先要明確幾個簡單的財務概念,“資產”、“負債”、“淨資產(又叫所有者權益)”、“利潤與虧損”,“簡單地說,資產就是企業一共有多少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負債就是外面欠了多少錢,淨資產就是資產減去負債,即企業值多少錢,如果淨資產為負,就是所謂的資不抵債;利潤與虧損就是當年賺了多少錢或者賠了多少錢。”
衛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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