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尉卿

官名。東漢、魏、晉多為衛尉尊稱。南朝梁正式定為官稱,十二班,位列十二卿。職掌宮門宿衛屯兵,巡行宮外,糾察不法,管理武器庫藏,領武庫、公車司馬令。陳沿置,三品,秩中二千石。北齊置為衛尉寺長官,位列九卿。主管宮殿、京城諸門禁衛及武器、儀仗庫藏。隋初撤,開皇十二年(公元592年)復置,唯掌儀仗帷幕供應、武器庫藏等事務,政令則服從兵部。唐、五代因之。遼代南面官亦置。北宋初年為三品寄祿官,不預本寺公事。元豐改制後,始成為職事官,從四品。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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