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千總

衛千總是清朝從六品武職外官,其職責是管理搬運漕糧的人,其上對應是營千總(正六品)。

官名。漕運總督所轄各衛所武官,掌率運丁,領運糟糧。順治三年(1646) 由千戶改置,秩從六品。員缺時有裁減,光緒初共設五十一人(直隸四人、山東三十一人、江西十六人)。定製,各省糧船分幫解運,每幫以衛千總一人或二人領運, 並由武舉一人隨幫效力。又, 乾隆三年(1738) 於貴州省貴東道屬設古州左衛、右衛, 台拱衛,清江左衛、右衛, 八寨衛, 丹江衛, 凱里衛,黃平衛(嗣改黃施衛), 嘉慶六年(1801) 復於松桃廳屬設石峴衛,共十衛,各設衛千總一人掌理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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