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表達障礙

病因病理病機,臨床表現,興奮,木僵,違拗,被動服從,刻板動作,模仿動作,持續動作,作態,離奇(古怪)動作,強制性動作,強迫性動作,診斷,

病因病理病機

1、腦部器質性病變:如腦炎腦瘤癲癇、腦外傷等。
2、內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礙等。
3、反應性精神病。
4、吸入精神活性物質:如酒中毒。

臨床表現

興奮

(1)、躁狂性興奮:躁狂性興奮是躁狂症的主要表現,興奮遍及整個精神活動,但對情感高漲更為突出,且以此為主導而影響和支配其他精神活動。患者顯得洋洋得意,意氣昂揚,談笑風生,戲謔詼諧,使周圍人感到輕鬆愉快,但經不起批評,易激動觸怒,不到片刻,又若無其事。聯想迅速,意念飄忽,音連意連,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內容豐富多彩,尚能聯繫實際。如有誇大觀念,則態度傲慢,盛氣凌人,注意力隨境轉移,動作增多,終日忙碌,不知疲倦,興趣廣泛,做事虎頭蛇尾,有始無終。患者有時揮金不吝,請客送禮,盛裝艷服,賣弄風情,情慾亢進。患者的情緒、思維及行為三方面相互協調,與其周圍環境保持完整,故又稱為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
(2)、青春性興奮:精神分裂症的青春型患者表現興奮狀態時,其動作、作為與其他精神活動之間的統一性和完整性遇到破壞,動作和行為即無明顯的動機和目的,也缺乏一定的指向性,以致雜亂無章,不可理解。行為幼稚愚蠢、做作、情緒多變、哭笑無常或痴笑,還可出現本能意向增強或倒錯。
(3)、緊張性興奮:興奮常突然發作,強烈粗暴,衝動雜亂,單調刻板,有毀物、自傷或他傷的暴力行為。嚴重者可持續興奮,不眠不食,以致衰竭。常與木僵交替出現。
(4)、反應性興奮:興奮發作時持續時間一般比較短暫,多在輕度意識障礙的背景上出現。表現興奮激動、恐怖緊張、驚慌逃跑、跳窗、跳樓、無目的的奔跑等,事後多有遺忘。
(5)、器質性興奮:動作行為多雜亂,並且帶有衝動性,甚至可出現攻擊行為。思維活動緩慢遲鈍,反應時間長,語量增多,常出現持續言事或重複性言語。情感脆弱而不穩定,易激惹,還常出現欣快,有時也可見到強制性哭笑。
(6)、精神分裂症:青春型的臨床表現以青春性興奮為主,尚有幻覺、片斷的妄想、思維破裂或不連貫,情感幼稚或痴笑。緊張型精神分裂症則以緊張性興奮為主要表現,多與緊張性木僵交替出現,除外還有其他的思維感知障礙,如片斷的妄想、幻覺、情感的緊張恐懼等。
(7)、癔症:常在應激因素後迅速發病。表現嚎啕大哭、邊哭邊鬧、捶胸頓足、抓頭髮、撕衣服、打滾喊叫,盡情發泄心中的不滿和委屈。發作持續時間較短,常有輕度意識障礙,事後部分遺忘。病前性格可做為診斷的依據之一。
(8)、癲癇性精神病:有朦朧狀態和病理性心境惡劣時可以出現興奮狀態。表現情緒低沉、極易激惹、焦慮、緊張、恐懼、行為表現暴怒兇狠,殘忍及攻擊行為。一般發作持續時間比較短,病程及腦電圖檢查可以幫助明確診斷。
(9)、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酒精、異煙肼、皮質激素、抗抑鬱劑等在使用過程中可產生興奮,表現情緒煩躁、易激惹、話多而快、動作雜亂,可有衝動傷人行為。異煙肼產生的興奮類似躁狂性興奮。

木僵

(1)、緊張性木僵:輕者動作遲緩;少語少動;長時間保持某一姿勢不動;重者終日臥床;不食不動;緘默不語; 對周圍環境刺激不起反應;肌張力增高;可出現蠟樣屈曲;被動服從或主動性違拗;持續時間長短不等。短者數日,長者可數年,木僵解除後能清楚回憶病程經過。
(2)、抑鬱性木僵:表現缺乏主動行為和動作;反應極端遲鈍;經常呆坐不動或臥床;緘默不語;不主動流露任何意願要求;在反覆勸導或要求下,可有細微活動傾向,如點頭或搖頭;患者平淡的表情中透露出焦慮、憂鬱與痛苦,當談話觸動其心扉時,憂鬱可見加重;肌張力增高不明顯,基本上不出現僵住、違拗、刻板動作及兩便失禁。
(3)、器質性木僵:表現呼之不應;推之不動;不主動進食;緘默、抗拒;肌張力增高;可出現蠟樣屈曲;兩便失禁;面無表情;兩眼凝視或眼球隨外界物體移動。軀體及神經系統檢查或化驗檢查發現相應的陽性體徵。
(4)、心因性木僵:強烈的精神刺激後可出現木僵狀態。患者可突然出現姿勢不動,推呼不應,不語、呆滯、緘默、兩眼凝視不動、呆若木雞,甚至可呈現僵住狀態,可有尿失禁。常伴有植物神經功能失調的症狀,如心跳加速,面色蒼白,瞳孔散大。一般無蠟樣屈曲、違拗。木僵狀態維持時間較短,迅速發生和緩解。木僵緩解後多有遺忘。 

違拗

指病人對於別人向他提出的要求不僅沒有相應的行為反應,而且加以抗拒。違拗有兩種表現:
①主動性違拗:病人做出與對方要求全然相反的動作。
②被動性違拗:病人拒絕執行所有要求其進行的動作而給予消極的反應,若強加以力,則其對抗力量相當於所施加的力量。 

被動服從

病人被動地服從對方的要求和命令,甚至一些不愉快的、無意義的、並使他難受痛苦的動作也絕對服從。
(一)、精神分裂症:緊張型精神分裂症出現木僵時,可表現為被動服從。
(二)、催眠狀態:被催眠者在深度催眠期只聽見施術者的說話聲音,其他什麼也聽不見,絕對服從和遵照施術者的指令動作。

刻板動作

病人無意識地、持續地、單調而重複地做一個動作,儘管這個動作無一定的指向性和意義。

模仿動作

病人毫無目的、無動機、無意義地十分機械地模仿當時周圍人的動作。

持續動作

病人對一個有目的而且已完成的動作,一直無意義地重複進行下去。即使周圍人已經提出別的指令,病人仍然重複做剛才所做的動作。

作態

病人在動作、姿態、表情、言語等方面表現出極其幼稚、愚蠢、做作、裝腔作勢、很不自然、計人厭煩、使人感到好像是故意裝出來的。
(一)、癔症:在應激因素後可出現作態,裝腔作勢等。此病多有癔症樣病前性格及多次發作史。
(二)、精神分裂症:其作態行為多帶有明顯的幼稚愚蠢色彩。常與破裂性思維情緒不穩或平淡膚淺、感覺知覺障礙一併出現。
(三)、腦器質性精神病:此類患者可出現作態作為,但較少見,查體及輔助檢查可有相應的陽性症狀。

離奇(古怪)動作

病人的動作和行為明顯異於常態,行為離奇古怪,不可理解。常無故做些擠眉弄眼、裝怪樣、做鬼臉等。

強制性動作

病人感到其行為和動作不符合其本人意願,且又不受他自己控制而帶有強制的性質,行為和動作是非我的。患者往往沒有強烈擺脫的願望,因此缺乏痛苦的體驗。

強迫性動作

病人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不可控制地要進行一些動作和行為,對此病人明確認識到是不必要的,但能以克制。如果不重複這些動作,就要產生嚴重的焦慮和不安。強迫性動作常有強迫觀念引起的。
(一)、強迫症:此類患者對此類症狀非常痛苦,多次求醫。除強迫動作外,可有焦慮,抑鬱情緒,但無精神病性症狀。
(二)、精神分裂症:以疾病早期多見。 強迫動作較荒謬,不可理解,且對此動作缺乏強烈的情感體驗。此外還具有其他精神分裂症症狀。
(三)、抑鬱症:抑鬱症病人有時有強迫性動作。此病是伴隨其抑鬱情緒而存在的。當抑鬱情緒好轉心裡,其強迫動作也隨之好轉;此外還有抑鬱症的其他症狀。
(四)、腦器質性精神病:腦炎、癲癇等病人可有強迫性動作。多症狀單調,缺乏相應的情感體驗。查體及輔助檢查可見相應的陽性症狀。

診斷

1、病史:仔細詢問有關病史。對幼年發育情況、病前個性特徵、其他軀體疾患、腦外傷、抽搐、昏迷和精神病史須全面了解。詢問精神症狀時,除注意詢問行為的有關表現外,還應全面詢問意識、情感、意志、知覺、思維、記憶及智慧型等有關情況。
2.體格檢查:全面系統的查體,特別注意神經系統的檢查。
3.實驗室及輔助檢查:及時做血常規、肝功能、血生化檢查。當考慮有軀體疾患時,應做甲狀腺功能測查、腦脊液檢查及腦部造影或腦CT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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