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集中度指數

行業集中度指數又稱“行業集中率”是指該行業的相關市場內前N家最大的企業所占市場份額(產值、產量、銷售額、銷售量、職工人數、資產總額等)的總和。

行業集中度指數是最常用的測算方法,它以產業(行業)內規模最大的前n家企業的相關數值(如銷售額、增加值、職工人數、資產總額等)占整個產業(行業)的份額,來表示產業(行業)的集中程度。 例如,CR4是指四個最大的企業占有該相關市場份額。同樣,五個企業集中率(CR5)、八個企業集中率(CR8)均可以計算出來。

行業集中度指數一般以某一行業排名前4位的企業的銷售額(或生產量等數值) 占行業總的銷售額的比例來度量。CR4越大,說明這一行業的集中度越高,市場競爭越趨向於壟斷;反之,集中度越低,市場競爭越趨向於競爭。集中度是衡量行業市場結構的一個重要指標。

但是,行業集中率的缺點是它沒有指出這個行業相關市場中正在運營和競爭的企業的總數。例如,具有同樣高達75%的CR4在兩個行業份額卻可能是不相同的,因為一個行業可能僅有幾個企業而另一個行業則可能有許多企業。

指數簡介
行業集中度指數的計算公式
行業集中度指數計算有二種情形:
1、已知該行業所占市場份額的情況下,其計算公式:
行業集中度指數
其中:Si 是第i個企業所占的市場份額,n是這個行業中企業的總數。
2、已知該行業的企業的產值、產量、銷售額、銷售量、職工人數、資產總額等的情況下,其計算公式:
行業集中度指數
其中:
CRn :規模最大的前幾家企業的行業集中度;
Xi :表示第i家企業的產值、產量、銷售額、銷售量、職工人數、資產總額等;
n:產業內規模最大的前幾家企業數;
N:產業內的企業總數。
通常n=4或者n=8,此時,行業集中度就分別表示產業內規模最大的前4家或者前8家企業的集中度。
根據美國經濟學家貝恩和日本通產省對產業集中度的劃分標準,將產業市場結構粗分為寡占型(CR8 ≥ 40)和競爭型(CR8<40%)兩類。其中,寡占型又細分為極高寡占型(CR8 ≥ 70%)和低集中寡占型(40% ≤ CR8<70%);競爭型又細分為低集中競爭型(20% ≤ CR8<40%)和分散競爭型(CR8<20%)。
美國貝恩對市場結構進行的分類
行業集中度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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