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式的正當性判斷標準研究

行政程式的正當性判斷標準研究

《行政程式的正當性判斷標準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章導論;第二章行政程式的憲法規範基礎;第三章行政行為程式的正當性判斷標準;第四章行政立法程式的正當性判斷標準;第五章我國行政程式的正當性問題;第六章行政程式正當性判斷標準的運用等。

基本介紹

  • 書名:行政程式的正當性判斷標準研究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頁數:238頁
  • 開本:16
  • 品牌: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作者:曾娜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3025621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行政程式的正當性判斷標準研究》由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曾娜,1977年生,雲南景洪人。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0年畢業於雲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9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2012年獲法學博士學位。主持雲南省哲社課題兩項,參與教育部、中國法學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委託的科研項目。在《華東政法大學學報》、《晉陽學刊》、《學術探索》、《憲政與行政法治評論》等刊物發表論文二十餘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研究緣起與問題提出
一、正當法律程式在行政國家的重要性
二、我國行政程式法制發展概況及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研究範圍與論證視角
一、引入正當法律程式的必要性
二、程式正當程式視角的確立
三、僅討論事前行政程式
第三節研究方法與研究思路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思路
第四節研究現狀
一、關於行政行為程式正當性的判斷標準的研究
二、關於行政立法程式正當性的判斷標準的研究
第五節基本概念界定
一、行政程式的概念
二、正當性的憲法面貌
三、正當法律程式與相關規範概念的釐清
第二章行政程式的憲法規範基礎
第一節行政程式的憲法依據
一、憲法中的直接規定
二、憲法間接規定的推演
三、我國憲法的規範取向
第二節行政程式的憲法規範性質
一、程式基本權或基本權利程式保障功能
二、正當法律程式的原則屬性
第三節正當法律程式的具體化
一、程式正當的決定主體
二、法院的審查界限
第三章行政行為程式的正當性判斷標準
第一節行政行為的意涵
一、行政程式的類型劃分
二、行政行為的概念界定
三、術語使用上的爭議
第二節正當法律程式內涵的固定性與靈活性
一、尋求固定涵義的努力
二、確定固定涵義的困難
三、靈活性內涵的承認
第三節程式正當的判斷標準
一、早期判斷標準縷析
二、利益衡量標準的興起
三、利益衡量標準受到的質疑
四、改進利益衡量標準的建議
第四節利益衡量標準的證立
一、政治上多元主義的要求
二、成本利益分析的體現
三、衡量法的適用
第五節利益衡量標準的實踐問題
一、利益衡量中的平衡策略
二、輔助方法的運用
第四章行政立法程式的正當性判斷標準
第一節行政立法的意涵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界定
二、行政立法中程式控制的興起
三、藉由正當法律程式提升民主正當性
第二節行政立法程式的架構
一、從正式、非正式程式出發
二、行政立法程式的運用
三、行政立法程式的控制方向
第三節判斷標準的發展演變
一、實質證據標準與專斷恣意標準
二、從嚴審查標準的確立
三、從嚴審查標準的影響
第四節從嚴審查標準的實踐問題
一、程式審查與權力分立
二、行政立法的電子革新
三、公眾參與的複雜性
第五章我國行政程式的正當性問題
第一節行政立法程式法律制度檢視
一、行政立法程式現狀
二、行政立法程式審查的虛置
三、行政立法記錄要求的缺失
第二節行政行為程式法律制度檢視
一、《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分析
二、《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分析
三、《行政強制法》啪規定分析
第三節法院的程式正當性審查、
一、“法定程式”審查的延伸
二、正當法律程式在法院判決中的定位
三、正當法律程式適用中的問題
第六章行政程式正當性判斷標準的運用
第一節判斷標準的運用考慮
一、行政程式正當性判斷中的困境
二、尊重立法、行政的初次判斷
三、判斷標準的結合
第二節行政立法程式的基本構想
一、程式正當性的考量因素
二、行政立法的基本程式要求
第三節行政行為程式的基本構想
一、程式正當性的考量因素
二、不利行政行為的基本程式要求
三、授益行政行為的基本程式要求
第四節非權力行政手段程式的基本構想
一、行政指導
二、行政契約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