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

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

《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是為落實進一步最佳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關要求,指導采供血機構科學有效做好無償獻血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組織專家對2021年印發的《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進行修訂而形成的《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

2022年12月1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發布《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
  • 發布時間:2022年12月17日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
  • 發文字號:國衛辦醫急函〔2022〕449號
發布通知,起草說明,

發布通知

關於印發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急函〔2022〕4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軍隊有關單位:
根據當前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政策,為指導血站進一步做好無償獻血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組織專家對《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國衛辦醫函〔2021〕155號)進行修訂,形成《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單採血漿站參照執行。
請組織轄區內采供血機構落實各項要求,保障采供血機構工作人員和無償獻血者安全,確保血液安全平穩供應。
附屬檔案: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
2022年12月17日

起草說明

為落實進一步最佳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關要求,指導采供血機構科學有效做好無償獻血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組織專家對2021年印發的《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進行修訂,形成《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以下簡稱新版工作指引),指導采供血機構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血站工作人員和獻血者安全,實現血液安全供應。
新版工作指引按照疫情防控最新最佳化調整措施,結合血站工作實際情況,從人員防護、工作場所清潔與消毒、醫療廢棄物處理、獻血者選擇與管理、采供血流程、實驗室檢測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涵蓋血站無償獻血工作各環節。與2021年《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相比,主要修訂以下幾方面內容:一是根據疫情防控政策調整,新版工作指引刪除關於密接者、次密接者以及有中高風險區旅居史者暫緩獻血有關內容。二是提出接種基因重組疫苗與接種滅活疫苗後暫緩獻血48小時。三是綜合國際做法和我國情況,明確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陽性結果7天后可以獻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復6個月後可以獻血。四是目前全球尚無新冠病毒通過輸血途徑傳播的報導。為最大程度保障血液安全,在血站普遍實行的獻血者回告政策中繼續保留關於新冠病毒感染的回告內容,將回告時間縮短為48小時。同時,新版工作指引還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措施和病毒變異情況,最佳化、調整了血站相關清潔消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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