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總膽固醇的酶法測定

血清總膽固醇的酶法測定

《血清總膽固醇的酶法測定(WS/T 120-1999)》是在《中華醫學會檢驗學會血脂測定推薦方法》的基礎上參考美國膽固醇教育計畫實驗室標準化專題組的“提高膽固醇測定質量的建議”制定的。《血清總膽固醇的酶法測定(WS/T 120-1999)》的附錄A是標準的附錄。《血清總膽固醇的酶法測定(WS/T 120-1999)》的附錄B和附錄C是提示的附錄。

基本介紹

  • 書名:血清總膽固醇的酶法測定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 出版日期:2000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2874
  • 外文名:Guidelines for Enzymatic Measurements of Blood Serum Total Cholesterol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6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血清總膽固醇的酶法測定(WS/T 120-1999)》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4試劑和材料
4.1酶試劑
4.1.1酶試劑的製備和對酶試劑的質量要求
製備酶試劑應嚴格選擇原料和配方,使成品試劑滿足以下質量要求(酶試劑製備舉例見附錄B):
a)能水解99%以上的血清膽固醇酯;
b)對凍乾或冰凍混合血清的作用與對新鮮血清的作用相似,無明顯基質效應;
c)特異性高,干擾因素少;
d)在37℃下,與血清反應達終點所需時間小於5 min,終點時吸光度能穩定至少60 min;
e)在血清膽固醇濃度0 mmol/L~12.9 mmol/L(0 mg/dL~500 mg/dL)範圍內,吸光度與濃度呈通過原點的直線關係;
f)試劑溶液在測定波長下的吸光度小於0.05;
g)原裝試劑能在2~8℃下保持穩定1年,乾粉酶試劑配製後能在25℃下保持穩定24 h,2~8℃保持穩定1周;
h)試劑反應活性的批間差小於1%。
4.1.2酶試劑使用前準備
乾粉酶試劑用指定溶劑溶解後使用,若需貯存應在2~8℃密閉保存。
4.2校準物質
4.2.1校準物質的製備和對校準物質的質量要求
製備校準物質應嚴格選擇原料、工藝和定值方法,使校準物質滿足如下要求(校準物質製備舉例見附錄B):
a)在所選用的試劑條件下能使新鮮樣品測定結果可溯源到膽固醇參考系統(見附錄A),有以下兩種情況:
1)校準物質在所選用的試劑條件下無基質效應,其定值可來源於參考方法,校準物質本身的可溯源性使樣品分析結果具有可溯源性,應首選此類常規校準物質;
2)校準物質在所選用的試劑條件下有基質效應,其定值應根據基質效應的大小進行校正,使樣品分析結果具有可溯源性,此類校準物質不可在其他試劑條件下使用;
註:一般冰凍新鮮混合人血清基質效應最小,凍乾血清基質效應的大小依原料血清和凍乾工藝而定。非血清物質的使用、動物血清的使用、血清中加入脂蛋白成分、原料血清陳舊、凍乾和冰凍是造成基質效應的因素。
b)膽固醇濃度在我國人血清膽固醇水平高低劃分界限(見附錄C)附近;
c)融化或復溶後的常規校準物質均勻、無明顯混濁。
4.2.2校準物質的貯存和使用前準備
4.2.2.1冰凍校準物質的貯存和準備
貯存於-20℃以下,用時使融化並使其溫度升至室溫,充分混勻。融化後的校準物質可於2~8℃貯存3天,不可反覆凍融。
4.2.2.2凍幹校準物質的貯存和準備
貯存於8℃以下,用時精確加入規定量的蒸餾水使溶解,充分混勻。復溶後的校準物質可於2~8℃貯存3天,不可反覆凍融。
4.3質控物質
4.3.1質控物質的製備和對質控物質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至少應製備兩個不同膽固醇濃度的質控物質。製備質控物質應認真選擇原料和工藝,使質控物質滿足如下要求(質控物質製備舉例見附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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