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農業稅

蘇聯農業稅指蘇聯對農民的農業所得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是集體農莊莊員,農村有耕地的勞動者、職員,經營菜園、果園、家畜的手工業合作社社員和個體農戶。實行地區差別稅率、以耕地面積每百分之一公頃為一個定額,按地區加上自然條件及經濟條件制定稅率,個體農民的稅率比集體農莊莊員增加一倍。

對軍人家屬、農村學校教師、農業技師以及分給的土地在0.15公頃以下的農民等免徵農業稅。農業稅一年分兩期繳納,第一期繳納日期為8月15日前; 第二期繳納日期為10月15日前,每期按平均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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