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稅制改革是蘇聯公元1930—1932年間進行。在這以前,由於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小商品經濟還占有一定比重,稅制比較複雜,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要同時向國家繳納營業稅、消費稅、所得稅等多種稅,有些稅在商品流轉過程中多次徵收,給計畫工作帶來不便,也不利於企業加強經濟核算。
隨著國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日益占據統治地位以及第一個五年計畫的開始執行,蘇聯進行了稅制改革。主要內容是: 國營企業繳納周轉稅和利潤提成,合作社組織繳納周轉稅和所得稅。周轉稅是對商品流轉過程中確定在一個流轉環節課徵的稅,實行部門統一稅率,並採取同預算集中結算的方式,由聯合組織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