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憲法(根本法)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憲法(根本法)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憲法(根本法)》是1978年三聯書店出版的圖書,譯者是辛華。

基本介紹

  • 書名: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憲法(根本法)
  • 作者:辛華
  • 頁數:89
  • 出版社:三聯書店
  • 出版時間:1978
  • 裝幀:平裝
  • 統一書號:6002-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根據1977年10月8日蘇聯《真理報》譯出。
俄國的工人和農民在以弗·伊·列寧為首的共產黨領導下進行的偉大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推翻了資本家和地主的政權,砸碎了壓迫的枷鎖,建立了無產階級專政,創立了蘇維埃國家——新型的國家,保衛革命成果、建設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基本工具。人類從資本主義走向社會主義的具有全世界歷史意義的轉折開始了。
蘇維埃政權在取得國內戰爭勝利和擊退帝國主義武裝干涉之後,實行了極其深刻的社會經濟改革,永遠消滅了人剝削人的現象,消滅了階級對抗和民族仇視。各蘇維埃共和國聯合成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增強了國內各族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力量和可能性。確立了生產資料的公有制和勞動民眾的真正民主。在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建立了社會主義社會。
蘇聯人民及其武裝部隊在偉大衛國戰爭中獲得歷史性勝利的不朽功績,生動地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力量。這一勝利鞏固了蘇聯的威信和國際地位,為全世界社會主義、民族解放、民主與和平力量的壯大創造了新的有利條件。
蘇聯勞動人民繼續進行創造性活動,保證了國家迅速全面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完善。工人階級、集體農民和人民知識分子的聯盟加強了,蘇聯各民族的友誼鞏固了。以工人階級為主導力量的蘇聯社會的社會與政治一致和思想一致形成了。蘇維埃國家已經完成無產階級專政的任務,它已成為全民的國家。蘇聯共產黨——全體人民的先鋒隊——的領導作用增強了。
蘇聯已經建成發達的社會主義社會。在社會主義在自身的基礎上發展的這個階段,越來越充分地顯示出新制度的創造力和社會主義生活方式的優越性,勞動人民越來越廣泛地享有偉大革命勝利的果實。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政治制度
第二章 經濟制度
第三章 社會發展和文化
第四章 對外政策
第五章 保衛社會主義祖國
第六章 蘇聯國籍、公民權利平等
第七章 蘇聯公民的基本權利、自由和義務
第八章 蘇聯——聯盟國家
第九章 蘇維埃社會主義加盟共和國
第十章 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
第十一章 自治州和自治專區
第十二章 人民代表蘇維埃體制和活動原則
第十三章 選舉制度
第十四章 人民代表
第十五章 蘇聯最高蘇維埃
第十六章 蘇聯部長會議
第十七章 加盟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管理機關
第十八章 自治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管理機關
第十九章 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和管理機關
第二十章 法院和仲裁機關
第二十一章 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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