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祿和平之家伊斯蘭蘇丹國

蘇祿和平之家伊斯蘭蘇丹國,是蘇祿人在1457年建立的伊斯蘭蘇丹國,國境位於今日菲律賓的南部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西端的蘇祿群島,還有巴西蘭省、塔維塔維省中間,巴拉望島、婆羅洲北部及其他環蘇祿海周圍的群島,現時分別屬於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巴西蘭省及民馬羅巴區巴拉望省。蘇祿蘇丹國與當時的明朝、清朝、馬來西亞及印尼有貿易關係。首都位於和樂(JOLO)。

伊斯蘭化及建國,西班牙及英國吞併,

伊斯蘭化及建國

明朝初年,蘇祿國王曾經親自來晉見明朝皇帝明成祖朱棣,歸國途中染疾,病故並安葬於中國德州。除了長子返回蘇祿繼承蘇丹王位以外,其後人如次子、三子及隨行大多留在中國生活至今,現在山東德州的回民很多便是他們的後裔。

西班牙及英國吞併

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他們把當地一帶的人稱為“摩洛人”,並把當地叫作“摩洛蘭”,即是“摩洛人的地方”。後來由於西班牙傳教士的活動,當地的穆斯林被加以殺害,而摩洛蘭亦縮小至今日菲律賓南部的地方。
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爆發戰爭,西班牙戰敗。根據西、美雙方在巴黎簽訂的停戰條約,西班牙從南美洲和太平洋的島嶼退出。在菲律賓問題上,西班牙人雖未曾占領摩洛蘭一帶,但在停戰條約上把該地劃給美國。
美國人接手後,經過多次戰爭,仍未能占領該地。美國逐與南部的穆斯林進行政治談判,先後與摩洛蘇丹及馬京達瑙的蘇丹簽訂吉蘭姆-白茨條約。按照條約規定,美國人不進入菲律賓的南方,區內事務由摩洛人自治管理。
1903年,美國宣布菲律賓土地法。土地法宣稱,菲律賓南方未被美軍占領的土地屬於非法土地。土地法還規定,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徒遷移進入南部者,政府允許其占有土地16公頃,而南部原有穆斯林每戶土地最多也不得超過8公頃。1904年,美國政府取消與穆斯林達成的條約。1919年,菲律賓土地法進一步規定,北方天主教徒可以在南部獲得免費的24公頃土地。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1946年宣布廢除海外殖民政策,菲律賓宣布獨立。儘管當時南部摩洛穆斯林呼籲國際社會給予保護,反對強權者將他們出賣與吞併,但美國政府在與菲律賓馬尼拉當局簽訂條約時,將摩洛蘭一併劃歸菲律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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