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

蘇州市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

2002年9月18日由本市15家陽澄湖經營公司發起,並經農林局批准、蘇州市民政局登記,蘇州市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宣告成立。自成立以來,蟹協在蘇州市委、市政府的關心和支持下, 以“引導、協調、服務、監督”為準則,圍繞宣傳推廣、行業自律、服務會員、促進發展這一工作總目標,積極開展工作。目前已發展會員單位和個人會員437家,成員分布沿湖崑山市、常熟市、相城區和蘇州工業園區,涉及苗種培育、成蟹養殖、水產品加工和市場行銷等各個環節。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蘇州市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
  • 總部地點:蘇州市相城區太平鎮興太路688號
  • 成立時間:2002年9月18日
  • 公司口號:食品安全衛生工作
協會介紹,協會組織,協會章程,

協會介紹

蘇州市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
2002年9月18日由本市15家陽澄湖經營公司發起,並經農林局批准、蘇州市民政局登記,蘇州市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宣告成立。自成立以來,蟹協在蘇州市委、市政府的關心和支持下,以“引導、協調、服務、監督”為準則,圍繞宣傳推廣、行業自律、服務會員、促進發展這一工作總目標,積極開展工作。目前已發展會員單位和個人會員437家,成員分布沿湖崑山市、常熟市、相城區和蘇州工業園區,涉及苗種培育、成蟹養殖、水產品加工和市場行銷等各個環節。近幾年來為維護品牌和行業自身形象,突出抓了以下五個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生產技術指導。經常邀請國內高等院校的知名專家、教授到湖區為養殖戶舉辦講座,大力宣傳生態養蟹知識。同時選擇部分在湖區民眾中有較高知名度的養殖能手,將他們在生產過程中總結出來的無公害養殖技術編印成冊,發放到戶。在養殖戶中推行生產管理卡記錄製度,詳情記錄養殖戶的放養數量、飼料投放和產品銷售等情況。建立健全生產質量檢控體系,與市質檢局、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聯繫,配合做好湖區水源水質、養殖投入品、水產品的定期檢測。通過科學引導、現身說法、生產管理和質量監控等方法和措施,無公害標準化養殖模式在湖區逐漸推廣。
二是抓好行業內部監督。結合當前國內國際食品安全衛生方面的嚴格要求,在行業內部經常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反覆強調做好食品安全衛生工作和維護品牌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轉變那種與己無關和無所謂的想法。先後制訂了《會員職業道德規範》、《代理(加盟)商行為規範》、《專賣店實施標準》等內部規定,引導會員按職業道德規範自覺做到誠實勞動和誠信經營。
三是抓好品牌宣傳。充分利用和發揮報紙、電台、電視台等媒體的宣傳作用,積極參與沿湖崑山市、常熟市、相城區和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舉辦的各類與蟹經濟和蟹文化有關的宣傳活動。應會員單位及銷售企業的邀請,經常赴北京、上海、杭州、香港、澳門等地大力推介陽澄湖大閘蟹,不斷擴大陽澄湖大閘蟹的市場知名度。
四是自覺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領導、管理和監督,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繫和溝通。接受政府相關部門下達的行業調查、行業統計和行業培訓等相關工作的任務,適時向政府和相關部門提出有關整個行業發展的報告和建議。
五是強化自身建設。重點加強協會的思想文化建設。樹立“盡責、高效、創新、求實”和“協會為我發展搭建平台、我為協會發展創造價值”的價值觀,認真履行各項協會建設和工作職能。

協會組織

秘書處中層以上人員名單
胡建國會長(法人代表)
陸彬秘書長
瞿清副秘書長
人員分工:
會長:胡建國
主持協會全面工作,常務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1)秘書處責任:
協助會長安排日常事務,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組織各類展會、展覽會等各類宣傳活動;負責協會的來人接待、電商銷售平台對接和市場調查工作;辦理會員的入會申請及初審工作。
負責人:陸彬
(2)辦公室責任:
負責會議記錄,收集會員信息,協調會員之間關係,維護各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向會員提供養殖技術的指導,實行日常技術監督;
處理各項往來信函及檔案;網站、微信公眾號維護;檔案歸納整理;負責協會集體商標登記、發放等相關工作;負責協會後勤日常事務。
負責人:瞿清、豐佳偉
(3)投訴處理室:
接受及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問題,並歸檔登記,制定年度考核制度。配合秘書處進行市場檢查工作。
負責人:伏方明、蔣敬祥
(4)財務處崗位責任制:
嚴格遵守社會團體民間組織財務制度,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出納必須建帳冊。經會長審批後方可進行報銷手續。協同其它部門做好臨時性工作。
負責人:章靜 、金霞芳
(5)新聞辦崗位責任制:
負責與國內外主流媒體的對接、溝通和協調;負責協會重大活動新聞的組織策劃和採集;不定期到會員商家開展調研、座談,了解情況;對會員商家在生產和經營中的宣傳推介、文案策劃和新聞發布幫助聯繫所需的各類媒體及其它;收集好媒體對行業的各類新聞報導,留存歸檔;為協會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篩選、推薦、提供文字材料和圖片影像。
負責人:姚水生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蘇州市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簡稱陽澄湖蟹協。
第二條本會性質:以沿湖各鄉鎮養殖、經營陽澄湖大閘蟹的公司、湖區漁業村為主體、部分在陽澄湖區從事養殖的專業戶和銷售陽澄湖大閘蟹的經紀人以及非本市和陽澄湖周邊地區的其他相關單位自願組織起來的全市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組織。
第三條本會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科技興湖為目標,以市場運行為導向,以創建品牌為優勢,團結和組織湖區各養殖、經營單位,圍繞農業增效,漁民增收開展各項有效地工作,努力維護各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共同打造陽澄湖大閘蟹的品牌優勢。
第四條本會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社團登記機關蘇州市民政局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團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團體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團體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訂章程,在授權的範圍內發展會員、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團體承擔。
本會住所:蘇州市相城區太平鎮興太路688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二、制定行業規章,規範執業行為,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和行業發展環境,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各會員單位之間的聯繫和協作、經常組織經驗交流、促進信息溝通。
四、提高陽澄湖蟹業產業化的組織化程度。在蟹業行業指導、行業自律、市場準入、信息諮詢、規範經營行為、調節利益糾紛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五、向會員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把他們的困難、要求、呼聲和建設性意見及時反映給政府。
六、保護漁業環境,合理利用漁業資源,努力減輕對養殖環境的壓力。經常向會員傳授科學養殖技術,使其全面掌握生態、科學、高效的養殖方法。
七、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規範從業行為,為企業和生產者做好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為陽澄湖漁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八、向全社會積極宣傳陽澄湖漁業的綜合優勢,共同維護陽澄湖大閘蟹的良好聲譽。
九、制定本會申請的集體商標的使用及管理的統一規則,興辦為行業發展和會員服務的事業。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本會的會員由單位會員組成。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業務相關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接受協會的管理。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申請手續:
申請單位按要求填寫《蘇州市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入會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並連同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1份,商標註冊證或商標委託書複印件1份,單位負責人、聯繫人等相關情況交協會秘書處。
(二)審批手續:
1、申請人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交至由蘇州市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秘書處。
2、協會秘書處收到《入會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後,將及時提出初步審核意見,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議討論後確定是否入會。
3、申請批准後,由秘書處通知申請人,並頒發協會統一製作的證明銅牌及會員證書。
第十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
第十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服從行規行約,維護行業利益: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宣傳本會宗旨和任務;
(七)會員應加強行業自律,誠實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遵守本會會員職責和自律公約;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違反本會職責、自律公約的,會員應承擔本會內容的相應處罰。
第十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應按時(5月30日前)交納會費,超過三個月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對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給本會工作和陽澄湖大閘蟹品牌保護造成負面影響以及受到國家法律制裁的會員,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根據本會會員在本會所在區域的成員分布情況,按比例民主產生,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會員代表大會每年一次,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指導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本會日常工作任務,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決定秘書長的聘任或者向社會公開招聘產生,秘書長為專職;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二十理事會需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至二次,需要增加時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二)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三)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決定秘書長的聘任或者向社會公開招聘產生,秘書長為專職;
(四)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五)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提議修改章程。
第二十本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熱心本會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四)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請業務指導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會長、常務副會長和副會長的最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2/3以上表決通過,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並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召集和主持協會各類會議;
(二)(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四)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五)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
(六)提名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七)統一負責對外宣傳、聯繫等其他日常事務。
三十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協助會長開展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設監事3名。監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滿可以連任。
本團體設監事會,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一致,期滿可以連任。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3名以上監事可設立監事會。監事會設監事長1名,由監事會推舉產生。】
第三十二條本團體的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和財務管理人員及其親屬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三條監事(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對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二)對理事、常務理事執行本團體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團體章程或者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負責人、常務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式罷免的建議;
(三)檢查本團體的財務報告,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工作和提出建議;
(四)對負責人、常務理事、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團體利益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本團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決定其他應由監事(監事會)審議的事項。
第三十四條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監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監事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五章黨的建設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
第三十六條本團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支持開展黨建工作,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在團體內建立黨組織並開展黨的工作。如暫不能單獨建立黨組織,支持通過聯合建立黨組織、接受相關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聯絡)員等方式開展黨的工作。
第三十七條本團體黨組織是黨在社會組織的戰鬥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職能是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民眾,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健康發展,領導本團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第三十八條本團體變更、撤併或註銷,黨組織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做好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等相關工作;本團體換屆選舉時,應主動徵求上級黨組織對主要負責人審核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團體支持黨員參加黨的活動,保障黨員的合法權益,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並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經費和人員支持,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費用列支。
第四十條本團體支持領導班子與黨組織領導班子交叉任職,優先推薦領導班子中的中共正式黨員擔任黨的組織以及黨的紀律檢查機構領導。
第四十一條本團體支持配合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上級黨組織查處組織內違紀黨員;支持黨組織對本團體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四十三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四十四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投入人對投入本團體的財產不保留(享有)任何財產權利,本款所稱投入人是指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四十五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四十六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四十七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向社會公布。
四十八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指導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四十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所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正常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本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本團體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五十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得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蘇州市統計局公布的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
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五十一對本會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五十二本會修改的章程,需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指導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五十三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五十四本會終止動議需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五十五本會終止前,需在業務指導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五十六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五十七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指導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本團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章 附 則
五十八本章程修改經 2017年 12月 29日理事會討論通過並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五十九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六十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陽澄湖大閘蟹協會地址陽澄湖大閘蟹協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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