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肥

藥肥是將農藥和肥料按一定的比例配方相混合,並通過一定的工藝技術將肥料和農藥穩定於特定的複合體系中而形成的新型生態複合肥料,一般以肥料作農藥的載體。為了當代農業的可持續性發展,藥肥對於以強大的技術來支撐和驅動的現代農業是一種新的嘗試。藥肥能使田間的兩個操作步驟合二為一,這不僅節省了勞動力,而且減少了時間和能源的消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藥肥
  • 別名:農藥肥料合劑
基本介紹,優點,國外研究現狀,國內研究現狀,藥肥市場現狀,混用原則,混用技術,施用要求,扶持政策,

基本介紹

藥肥合劑通俗講,藥、肥“合二為一”就是“藥肥一體化”。“藥肥合劑”是具有殺抑農作物病蟲害或作物生長調節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功能,且能為農作物提供營養或同時具有提供營養和提高肥料及農藥利用率的功能性肥料。具有平衡施肥、營養齊全;廣譜高效、一次搞定;前控後促,增強抗逆性;肥藥結合、互作增效;操作簡便、使用安全;省工節本,增產增收;以肥代料,安全環保;儲運方便,低碳節能;多方受益,利國利民等九大優點。它將農業中使用的農藥與肥料兩種最重要的農用化學品統一起來,考慮兩者自然相遇後各自效果可能遞減的影響,將農藥的植物保護和肥料的養分供給兩個田間操作合二為一,節省勞力、降低生產成本。當農藥和肥料均處於最佳施用期時,能提高藥效和肥效。世界一些已開發國家已將農藥與肥料合劑推向市場,被第二次國際化肥會議認為現代最有希望的藥肥合劑(KAC)就是在其中加入除草劑、微量元素和激素。國外的藥肥合劑製造已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肥料工業分支,國內藥肥工業尚不完善,存在很大的差距。

優點

藥肥是農業“三高”(即高產、高質量、高效益)低耗生產的有益措施,國內外化肥與農藥專家認為藥肥的開發套用,一般具有以下6個方面的優越性:
1.平衡施肥、營養齊全。
2.廣譜高效,效果持久。
3.前控後促,增強抗逆性。
4.肥藥結合、互作增效。
5.操作簡便、使用安全。
6.省工節本,增產增收。

國外研究現狀

關於藥肥的研究情況最早的研究,資料記載最早見於1964年《日本東北農業實驗場研究報告》。在20世紀60年代初,以本谷耕一為代表的研究人員研究將除草劑五氯苯酚(PCP)混入肥料中作基肥施用,以期達到節省勞動力,延續除草效用的目的。研究結果表明,在田間施用混入PCP的NH3一N肥後,能防止NO3—N的損失,因為PCP能抑制土壤中的硝化細菌的代謝作用,使硝化作用受到阻礙,從而得到PCP與肥料混合施用不但可以維持其藥效,並有抑制硝化作用。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美國科研人員發現撲草淨能強烈抑制硝化作用和反硝化作用,減少氮的損失,還能增強生物固氮,故能增加土壤中氮含量。前蘇聯在殺蟲劑的施用上推廣樂果和磷肥製成顆粒肥料,避免樂果乳劑在水溶液中逐步分解失效。相關的研究還有Salam在水稻試驗中證明,呋喃丹和甲拌磷能促進水稻對氮素的吸收,兩種殺蟲劑與氮肥相互作用是增效的,I—brahim研究不同氮肥和殺蟲劑對棉花的混用作用等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為以後的更多的藥肥研製奠定了基礎,許多高效省力的藥肥正處於研製和開發中。

國內研究現狀

我國對藥肥的研究始於20世紀80年代。據報導青海省用燕麥敵2號防除麥田雜草6.2萬hm2 ,其中多是以化肥為載體進行施藥。浙江和寧夏研製的除草尿素,採用包衣法將除草劑包裹在尿素顆粒外表,在生產上作追肥施用,雖已形成產品,因肥料和除草劑的過分單一,營養不全面,殺草譜較窄,綜合套用效果不理想,仍未推廣套用。此外,人們也正積極開發其它作物的專用複合肥。國內獲取藥肥登記的還有毒死蜱藥肥混劑,專治地下害蟲的藥肥混劑,登記作物是花生、玉米、大豆;以及苄丁藥肥混劑,水稻一年生雜草,返青除草雙重功效。

藥肥市場現狀

藥肥的登記部門是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正規從事藥肥生產,對企業來說門檻是很高的。一個新農藥製劑的註冊登記,需要經過毒理、環境、藥效、殘留等方面的試驗,通常要花費3 年以上的時間,耗資幾十餘萬元,很多小企業根本耗費不起這么長的時間,也承擔不起高昂的成本支出。國家對產品的註冊登記、標籤標註等方面的管理越來越嚴格,農藥生產廠家會越來越少,市場也會越來越集中。我們對市場的前景很有信心,隨著國家政策的推進,藥肥生產企業和使用者自身在維護各自利益上還能有所作為,藥肥市場必定會越來越規範,不正規的、沒有品牌或者規模很小的企業淡出市場是發展的必然趨勢。為進一步加強藥肥混劑登記管理,減小使用安全風險,2012年3月8日,農業部農藥檢定所在京召開藥肥混劑登記管理研討會,相關科研、推廣、生產及管理等領域的20多位專家被邀出席會議。研討會對藥肥混劑的必要性、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進一步加強管理進行了充分討論,提出了以下建議: 一、由於藥肥混劑在產品穩定性、使用同步性及作物安全性等方面可能存在某些缺陷,建議加強管理,慎重開發,嚴格產品質量,確保效果和安全。 二、加強對藥肥混劑產品的科學性、合理性及農業生產實際需求的審查,根據實際需要,對使用風險小、農業生產和農民確實需要的方可允許登記。 三、進一步完善登記和標籤標示要求,嚴格限定藥肥混劑登記的農藥種類和使用範圍,防止出現藥肥混劑過多、過濫等不良傾向。

混用原則

農藥化肥混用,既要發揮藥效,又要發揮肥效,既不能影響藥肥的理化性質,又不能對作物產生有害影響。

混用技術

一般來說,固體農藥化肥直接混用,其霎求不甚嚴格,而液體農藥與固體化肥混用,則有一定的混用技術。有的農藥,如異稻瘟淨、富士一號、敵百蟲、樂果、甲胺磷以及托布津、井岡黴素、葉蟬散,速滅威等均不能與碳胺、氨水、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混合使用。鹼性強的農藥,如石硫合劑、波爾多液及松脂劑等不能與磷酸鈣、硫酸銨、氯化銨等化肥混合施用,含砷農藥不能與鈉鹽、鉀鹽類肥料混用。

施用要求

藥肥施用,宜在早晨或傍晚無風時進行,以避免高溫蒸發,降低藥效和肥效。農藥化肥混用前,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最好進行簡單試驗。混用時,要做到隨混隨用,不能貯存,更不能漚制,以免時間長影響效果。

扶持政策

一是國家應加強藥肥合劑市場的研究,積極鼓勵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的產品和使用技術,“多快好省”的滿足農業生產對肥料和農藥的需求。
二是國家應出台相關的政策,在項目、資金、稅收等方面,給予藥肥合劑的研發和生產企業積極支持和大力扶持。
三是國家要重點支持藥肥合劑核心技術、關鍵共性技術的開發和套用,鼓勵企業自主創新。
四是國家要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鼓勵機制,鼓勵和支持企業、研究單位到海外申請專利、登記產品和註冊商標,從科研、生產到銷售等環節,強化智慧財產權意識,提升藥肥合劑研發和生產企業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能力。
五是國家應結合農業生產和農藥、肥料行業發展情況,制定和適時更新和發布藥肥合劑鼓勵目錄,引導企業有目的開發產品。
六是有關部門出台相關的藥肥合劑的登記政策,減免不必要的試驗,減少登記試驗費用,加快登記審批速度,降低登記門檻。
七是相關部門,尤其是植保部門要主動、積極做好藥肥合劑的推廣套用工作,為藥肥合劑進入市場大開“綠燈”,並積極創造有利條件。
八是加大對藥肥合劑的政府採購力度,對藥肥合劑企業實行優先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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