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迦本欽

元代西藏薩迦地方政權的首席官員,元至元二年(1265年)八思巴返回西藏建立西藏行政體制時設立。“本欽”意譯為大官,當是仿照蒙古汗國早期設定的“大斷事官”(漢文史籍中有時稱為大官人j而設立的。本欽由帝師舉薦,元朝皇帝任命,並頒給印章、詔書。本欽直接聽命於帝師或薩迦座主,掌管烏思藏十三萬戶的劃分,民戶的分配,清查戶口的徵收差稅,審理各萬戶之間的訴訟糾紛,在烏思藏地區調集十三萬戶的士兵鎮壓反叛等,還要負責薩迦派修建佛殿、塔像等:薩迦本欽額沒一名,在薩迦派貴族子弟中選任。有的薩迦本欽兼任過或曾擔任過烏思藏宣慰使,有的還在大都的宣政院中擔任過官職,所以本欽和薩迦派宗教領袖及元朝關係密切,並熟悉元朝的法規制度。個別本欽因違抗帝師和元朝皇帝,也曾被元朝派兵人藏處死。藏文史籍記載的歷任薩迦本欽為:釋迦桑布、貢噶桑布、尚尊、秀波崗噶畦、絳曲仁欽、貢噶宣努、宣努旺秋、絳曲多吉、阿加侖、宣努旺秋(重任),勒巴貝、僧格貝、俄色僧格、雲丹尊追(又名扎巴達)、俄色僧格(重任)、甲畦桑布、旺秋貝、索南貝、甲哇桑布(重任)、旺尊、南喀丹巴(此時薩迦政權已被帕竹政權所代替)、扎巴堅贊、洛追堅贊、具本、扎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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