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東風

薛東風

薛東風,男,1965年8月出生,漢族,宿遷市宿豫區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宿遷市農委黨組書記

2019年1月30日,薛東風濫用職權、受賄案一審判決,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十二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薛東風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
  • 出生日期:1965年8月
  • 職業:公務員
  • 信仰:共產主義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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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先後任江蘇省縣級宿遷市紡織廠宣教科科長,
縣級宿遷市報社採訪部記者
宿遷市宿城區宣傳部宣傳科科長、部務委員、宣傳部副部長;
宿城區幸福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宿城區幸福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
宿城區幸福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
2005年2月--2007年2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區長助理;
2007年2月--2007年3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副區長;
2007年3月--2008年12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副區長、黨組成員;
2008年12月--2011年6月 任江蘇省泗洪縣副縣長、黨組成員;
2011年6月--2013年6月 任江蘇省泗洪縣委常委、副縣長、黨組成員、江蘇泗洪現代農業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江蘇泗洪現代漁業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2013年6月--2015年4月 任江蘇省泗洪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成員、江蘇泗洪現代漁業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2015年4月--2016年4月 任江蘇省泗洪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成員、江蘇泗洪現代漁業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泗洪縣西南崗片區扶貧開發工作指揮部指揮長;
2016年4月--2016年10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供銷合作總社主任、黨組書記。
2016年10月--至今 任江蘇省宿遷市農委黨組書記。

任免信息

2016年5月,擬任宿遷市供銷合作總社主任、黨組書記。

人物事件

2017年11月16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江蘇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給予泗洪縣原縣委常委薛東風免職處理。

提起公訴

2018年5月11日,江蘇省宿遷市農委原黨組書記薛東風(正處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一案,由宿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並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宿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8年12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薛東風在擔任泗洪縣副縣長、縣委常委、現代農業產業園黨工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並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審判決

2019年1月30日,宿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市農委原黨組書記薛東風(正處級)濫用職權、受賄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薛東風犯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十二萬元。
經依法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薛東風利用擔任泗洪縣副縣長、縣委常委、現代農業產業園黨工委書記等職務期間,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00餘萬元。此外,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1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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