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智奇

蔡智奇

蔡智奇,男,原華南理工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

2013年11月19日,華南理工大學給予蔡智奇開除處分決定。蔡智奇因生育兩名子女(一女在美國生育)超生被校方開除,蔡智奇申請撤銷開除處分被駁。2012年12月華工計生辦建議蔡智奇妻子不再留校讀博,2013年11月校方決定不開除蔡智奇妻子博士研究生學籍。2013年12月2日,蔡智奇提請校方撤銷開除處分,2014年1月16日蔡智奇收到校方回函,華工稱,其申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有開除處分決定。蔡智奇表示將會繼續申訴。

2014年1月21日,蔡智奇到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申請仲裁,2日後收到了仲裁院的《不予受理通知書》。其後,蔡智奇委託律師到天河區人民法院提出起訴。2014年2月14日,天河區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智奇
  • 民族:漢族
  • 職業:教授
  • 畢業院校:浙江大學
個人簡歷,主要研究方向,超生風波,事件回顧,學校開除,相關回應,決定起訴,

個人簡歷

蔡智奇,男,原華南理工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
1997.09-2001.07, 浙江大學材化學院化工系高分子化工專業,攻讀工科學士學位;
2001.09-2004.02,浙江大學材化學院高分子工程研究所,攻讀工科碩士學位;
2004.03-2007.06,浙江大學材化學院聚合反應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攻讀博士學位;
2007.07-2009.08,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納米科學與工程中心(NSEC)博士後;
2009.10-2013,華南理工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
2011.10-2013.04,掛任廣州(湛江)產業轉移工業園管委會副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精細高分子合成。2009年9月後在華南理工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工作,主要研究興趣和方向為精細高分子化工、納米材料化學工程和化工園區規劃研究。目前發表SCI、EI收錄期刊約40餘篇。

超生風波

事件回顧

華南理工大學介紹,蔡智奇來華南理工大學工作之前,在美國做博士後研究期間與當時赴美陪讀的妻子在2007年12月生育了第一胎,這個孩子是美國籍。2009年9月蔡智奇回國並且正式進入學校的化工學員工作,當時他的妻子已經懷孕6個月在2010年1月生育第二胎,蔡智奇在連續辦理入校工作手續的前後,都沒有報告其配偶懷孕以及隨後生育第二胎的情況。
在2012年的11月廣州市天和區五山街居委會接到舉報稱,蔡智奇違法了計畫生育政策生育了兩個小孩。接到通知之後,華南理工的計生辦多次與蔡智奇溝通核實,但他一直沒有提供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準生證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在日前致學生的公開信當中日,蔡智奇表示,根據出國留學人員生育問題規定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生育或者懷孕後回中國內地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回中國內地後不予處理。
那么根據他的理解,他是符合這樣一個不予處理也就是不予出發的規定的,而華南理工則認為,蔡智奇夫婦雖然在國外居住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但 他的配偶不能認定為留學人員,所以不滿足該規定中不予處理的前提條件。
其超計畫生育二胎的情況屬實,應該按照計生政策進行處理,那兒對這一條款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指的是夫妻兩人都留學,還是有一人留學即可,蔡智奇和他的律師對次與學校的看法完全不同,華南理工還表示,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學校的人事處、計生辦等部門多次發函諮詢上級計生部門,得到的答覆都是蔡智奇夫婦是違反規定超計畫生育。由於他本人拒絕接受校方的建議,也就是調職或者是自動離職,華南理工已經給予其開除處理,他已經決定要起訴華南理工大學,具體的起訴的是計生辦還是其他部門,還在與律師討論當中。

學校開除

2013年11月19日,華南理工大學給予蔡智奇開除處分決定,理由是蔡“超計畫生育二孩,情節嚴重”。2013年12月2日,蔡智奇依規定向華工監察處和教職工申訴處理委員會分別遞交了長達9頁的申訴材料,提請校方撤銷開除處分。2014年1月16日蔡智奇收到校方回函,華工稱,其申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有開除處分決定。這意味著,開除蔡智奇的校內“終審”程式已經走完。

相關回應

2012年12月29日,華工計生辦曾向學校領導作出《關於蔡智奇老師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情況說明函》,稱蔡智奇生育兩個孩子一事,已被天河區 和五山街道計生部門定性為超生,若不予及時處理,“就會影響我校2013年的計生考核,被‘一票否決’了”,計生辦提出三條建議:把蔡的工作調動至省外; 如果調動工作不好辦,只能當作自動離職處理,“越快處理對學校的影響會越小”;蔡妻於2012年9月被華工化工學院錄取為全日制在讀博士生,但現因超生, “也不能再留在我校攻讀博士了”。
華南理工大學時任黨委副書記李林在說明函上批示:“同意計生辦意見,請化工學院及研究生院按國家規定執行。”
2013年11月下旬,蔡智奇在微博上表示欲起訴學校。12月3日,蔡妻收到學院通知,“考慮到蔡老師家庭損失小一些,學校已決定不對你作開除博士研究生學籍的處理。”
2014年1月16日,蔡智奇表示,他將向教育部和廣東省人社廳繼續申訴,其代理律師稱,下周將向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人事仲裁。

決定起訴

因不滿被認定為超生,蔡智奇決定起訴學校。2014年2月7日,其代理律師陸妙卿前往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華工撤銷開除決定,並補發被開除期間的薪資待遇,但因缺少一份材料未獲受理。
8日上午,陸妙卿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正準備前往法院交齊材料,預計法院有可能受理此案。
蔡智奇認為,校方無視其留學經歷而作此處分,既草率也不公平。
8日上午,蔡智奇代理律師陸妙卿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華工對於蔡智奇的超生認定和開除程式都存在一定的瑕疵。
他認為,夫妻雙方只需一方留學即可認定為留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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