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區民政局

蒸湘區民政局,政府部門,制定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民政工作的管理辦法和行政規章,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蒸湘區民政局
  • 地區:蒸湘區
  • 職能:民政事業
  • 類別:職能部門
聯繫方式,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聯繫方式

地 址:紅湘北路四號
級 別:正科級
主管部門: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能

(一)制定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民政工作的管理辦法和行政規章,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二)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省、市下撥的保障金和區級保障金;建立和實施臨時生活救助制度,對因臨時性,突發性等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低收入家庭實行臨時生活困難救助。
(三)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幫助城鄉困難民眾提高抵禦重大疾病風險的能力。
(四)指導和管理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對農村敬老院實行管理。
(五)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負責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義務兵、轉業和退伍士官、復員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七)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統計和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社區建設,指導城市社區居委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工作。
(九)指導和實施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監督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的實施。
(十)負責全區社團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十一)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登記和年檢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十二)擬定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區劃規劃、負責區內行政區劃變更報批工作;負責與鄰縣(市、區)行政區域邊界的勘定和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
(十三)承辦規定許可權內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報批等事項,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十四)負責指導社會福利企業和福利企業的申報工作。
(十五)指導並監督實施國家有關兒童收養法律、法規;指導區內兒童收養工作。
(十六)負責民政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十七)組織實施慈善募捐,對募捐資金進行管理、使用。
(十八)組織開展老齡工作,做好老齡補貼、老齡證發放等老齡服務工作。
(十九)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信息報送、信訪接待、檔案管理和信息網路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車輛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社會救助局
對全區城鄉因災、因病、因殘及三無人員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按政策規定實施社會救助,構築以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五保”供養以及敬老院管理為主要內容的社會救助體系。
婚姻登記處
負責結婚、離婚登記工作,負責婚姻登記計畫生育政策執行工作。負責執行國家婚姻法規和婚姻檔案管理工作。
優撫安置股(掛雙擁辦牌子)
組織實施國家優撫工作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現役軍人,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參戰民兵(民工)和烈軍屬的優撫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專業(復員)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入伍士兵安置優待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組織實施雙擁工作法律法規及政策;組織、指導本區擁軍優屬活動,支持軍隊和國防建設,開展創建擁軍模範城區活動;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軍休辦
貫徹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軍籍職工移交地方管理的有關政策;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軍籍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實軍休幹部、職工有關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救災救濟股
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統計和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救災物資
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
研究提出加強改進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擬定基層政權、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規章、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居委會、村委會政務公開和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村(居)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行政經費、民政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結算和日常支出管理;制定並監督執行計畫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固定資產、民政事業統計工作;負責局工作人員勞動工資、福利待遇、公費醫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和社會事務股
負責全區社團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登記和年檢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做好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福利企業、殯葬管理、收養登記和福利院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福利養老機構進行規範化管理,協助市局做好救助站的救助工作。
區劃地名辦
擬定本級行政區劃規制,負責全區鄉鎮街道和社區的設立、
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和政府駐地遷址的呈報工作;負責與鄰縣(市、區)區域邊界的勘界及邊界爭議調處工作;編撰區劃地名書刊及政區圖;負責規定許可權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呈報工作;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建立和管理地名資料檔案。
慈善募捐辦
負責接收國內外各界現金及實物捐贈,組織舉辦救災、救濟、義賣、義演等社會募捐活動;興辦、資助慈善公益事業,開展安老、扶貧濟困、捐醫助學等社會救助工作;組織單位、個人自願為慈善事業捐款、捐物,建立扶貧濟困基金;組織社會慈善事業志願者隊伍,開展多種形式的幫困解難活動;做好彩票發行及資金管理使用。
老齡辦
貫徹落實老齡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治理,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福利待遇,推動開發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項活動,具體落實關於老年人福利待遇等各項政策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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