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一個政府機關,隸屬於蒸湘區,單位地址在衡陽市蒸湘區紅湘北路1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區:蒸湘區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信息,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信息

單位全稱:蒸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單位地址:衡陽市蒸湘區紅湘北路17號

職能調整

劃入的職能
原由區公費醫療辦承擔的醫療保障改革管理職能。
劃出的職能
1、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職能交區經濟貿易發展局;
2、鍋爐壓力容器監測職能交市相關職能部門;
3、老齡工作交區民政局。
轉變的職能
1、將機關輔助性、技術性、服務性工作交給直屬事業單位。
2、不再對企業招用職工計畫進行審批,改為護照勞動力市場管理法規和實行勞動契約制度進行處理。
3、不再審報區屬新建國有企業的編制定員,改為重點調控其工資總額及工資水平。
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全民所有制公司職工編制定員方案、招用季節性、臨時工計畫等事項的審批;取消市內其它是縣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我區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認定;取消專業技術人員家屬“農轉非”;取消專家、勞模子女中城鎮待業的“五大”畢業生錄乾計畫。
增加的職能
新增綜合管理人事規劃與人事爭議仲裁職能,承擔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管理工作;新增生育保險、工傷保險改革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擬定相應的政策、方案,對全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客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綜合管理全區國家公務員和公務員隊伍建設,負責公務員的職位分類、職數、考試、錄用、調配、培訓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國家行政獎勵表彰工作,承辦以區政府名義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的轉正定級工作。
(三)綜合管理區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訓工作;統一歸口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申報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並進行監督、指導和協調。
(四)貫徹中擬定全區養老、答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及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或貫徹實施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征繳、支付、運營和管理的政策;管理全區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指導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管理養老、失業、醫療、工作、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以及區政府授權的其它社會保險工作;負責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五)組織建立全區社會保險服務體系;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管理、監督和內部審計,並確定內部審計人員資格;制訂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劃,審定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並實施監督。
(六)擬定或貫徹實施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審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七)負責全區人才勞動力市場綜合管理和全區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全區人才勞動力市場與人才流動發展規劃及政策,發展、規範人才勞動力市場,制訂職業介紹機構管理服務規則,並監督管理全區職業介紹機構,負責全區各類優秀人才的公開招考、錄用工作;建立和完善二事爭議仲裁制度;負責人事檔案託管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的再就業工程。
(八)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定或貫徹實施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指導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九)綜合管理全區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擔區內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網路培訓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宣傳、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擬定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巨觀政策,編制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工資計畫,負責人事統計工作。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制度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擬定企業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參與協調各類人員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分配關係;制定工資指導線實施意見,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擬定或貫徹執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企業工資總額的工資集體協定,審批區屬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收入標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的監督檢查;擬定企業福利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二)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三)擬定全區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原則;組織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負責勞動契約鑑證、集體契約審核工作;負責全區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指導全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指導企業勞動保障管理工作,審核、發布地方性勞動定員定額標準;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歸口管理的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推薦評審市級以上企業勞動模範。
(十四)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設3個職能股(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人事勞動社保工作的綜合調研和政策規劃,擬定和審核;負責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檔案、機要保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事、接待聯絡工作;管理機關財務、行政後勤、保衛和局屬國有資產。
負責承辦以政府名義任免機關工作人員有關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工作,負責本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全區人事勞動保障統計信息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人事爭議仲裁的政策法規,參加全區人才研究會工作。
2、人事勞動股(加掛區職改辦牌子)
負責全區國家公務員管理工作;根據條例規定組織實施全區公務員的職位分類、錄用、職務升降、競爭上崗、輪崗、迴避、紀律、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指導協調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全區優秀人才的錄用工作;綜合管理全區行政獎勵、考核、懲戒工作;負責區優秀人才的規劃、培養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企業工資巨觀管理,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負責勞動契約管理工作;擬定全區勞動爭議處理規則,指導全區勞動爭議處理,集體契約爭議處理工作,負責勞動爭議仲裁有關工作,歸口管理勞動保障行政執法隊伍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貫徹實施勞動預備制度;負責全區工人的考工定級工作,擬定本區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就業和失業保險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
3、工資福利股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審批工作,指導各項工資、津貼、補貼政策的實施;負責綜合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退休(退職)工作;負責工齡認定、更改以及負責承辦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傷致殘的待遇確定工作;監督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及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的政策;擬定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工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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