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忌諱

蒙古忌諱

蒙古忌諱,就是蒙古人在生活中的忌諱,有些特別忌諱,就令行禁止。如在氈門、頂氈、灶火、墜繩等方面都有忌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古忌諱
  • 人物:蒙古人
  • 忌諱種類:飲食、灶火等方面
  • 性質:生活忌諱
氈門和頂氈,灶火,墜繩,飲食禁忌,

氈門和頂氈

進蒙古包不能踩門檻,不能在門檻垂腿而坐,不能擋在門上,這是蒙古包的三忌,這種風俗自古就有。進別人家的時候,首先要撩氈門,跨過門檻進去。因為門檻是戶家的象徵。踩了可汗的門檻便有辱國格,踩了平民的門檻便敗了時運。所以都特別忌諱,令行禁止。後來這種法令雖然成了形式,但不才門檻一事,卻因為每個人都自覺遵守而流傳下來。只有有意跟對方挑畔、侮辱對方的人,才故意踩著人家的門檻進家。
尊重主人的客人,不但腳不踩門檻,連氈門也不能從正中而入,而要輕輕地撩起祥雲帘子,從氈門的東面進去。把右手向上攤開,用手指頭肚而觸一下門頭,才能進去。這樣做的用意是祝福這家太平吉祥。
平時為了尊重門戶,不但腳不踩門檻,手不抓門頭,連頂氈也不能隨便觸動。在蘇尼特嘎林達爾台吉的傳說中,就寫著"不可觸動頂氈、灶台、有頂的帽子"等字句。蒙古包的帽子就是頂氈,所以不許隨便觸動。早晨拉頂氈的時候,用右手拉住頂氈帶子,從胸前轉一圈(順時針)轉到西面拉開。晚上蓋頂氈的時候,用右手在胸前轉一圈,拉回到東面。頂氈晚上蓋住,白天揭開。白天只有颳風下雨才蓋上頂氈。平素晴天麗日,忌諱蓋上頂氈。只有家裡死了人,才把頂氈蓋上,或者把頂氈的三角向天窗垂下來。

灶火

蒙古人最尊重灶火,把它看得比什麼都珍貴。來家作客的人,別說踩進灶火的木框裡,就是木框本身也不能踩。前後出入的時候,要把袍襟撩起,生怕掃住灶火的木框(火撐外面的木圈)。支火撐、坐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不要傾斜。還忌諱向灶火灑水、吐痰、扔髒物,不能在灶火的木框上磕菸袋,火撐上更不能磕菸袋。更忌諱向灶火伸腿,把腿伸到火撐上烤火。不能把刀子等刃具朝著灶火放置。要把剪子、切刀裝進氈口袋裡,夾在蒙古包的襯氈縫裡。忌諱用刀刃捅火、用刀刃翻火、用刀子從鍋里扎肉吃、用刀子在鍋里翻肉。
尊敬灶火的起因,可以從幾方面解釋。考察灶火(香火---高勒木德)一詞的古義,指祖先留傳下來的家庭用火,高勒木德一詞的含義,是指主要的木頭、柱子、橫樑等。與此相關,我們的祖先曾經供奉過火神與祖先的靈魂,這就是尊重火的歷史原因。我們的祖先不僅很早就會用火,而且差不多同時就開始祭火。
從祭火的祝讚詞中可以看到,蒙古人祭火是成吉思汗留傳下來的習俗。某一家的香火總是由那家的季子繼承,尊敬那一家的香火實際上就是尊重那家的主人。

墜繩

墜繩,就是栓在天窗正中用來固定蒙古包的拉繩。拉繩的帶子夾在蒙古包東橫木以北第四根哈那頭上搭的烏尼里。墜繩先從套瑙和烏尼之間垂下弓形的一截兒,再將其端從烏尼旮旯里穿進去,在烏尼上打一個吉祥活扣掏出來。如果颳起大風,就可以把拉繩一下揪出來,固定在地上栓牢。春秋季節颳起大風或羊角風的時候,用力把拉繩揪住,或者把他固定在外面北牆根的樁子上,可以防止蒙古包不被風颳走。在掖墜繩的時候,垂下來的部分長短要適當,一般以站起來不碰頭、伸手能夠著為好。蒙古人認為墜繩是保障蒙古包安寧、保存五畜福分的吉祥之物。沒有墜繩的蒙古包不存在,沒有墜繩就不能算蒙古包。出賣大畜的時候,要從鬃、尾、膝上拔一小撮毛拴在墜繩上,這就是要把牲畜的低福留在家裡。出賣小畜的時候,女主人要用袍子的里襟擦它們的嘴,就是要把牲畜的低福留在裡面的意思。男方到女方家娶親的時候,要把一庹長的緞哈達作為五畜的禮物,搭在對方的墜繩上。墜繩是一種家戶生存、五畜繁衍的吉祥物,所以非常珍貴,外來人不能用手去摸。

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之俗是蒙古民族飲食文化的重要內容之一。蒙古民族飲食禁忌之俗不僅反映了蒙古人食用飲食品的方法和數量風俗,同時與蒙古人的喜好和信仰等精神生活有密切聯繫。蒙古人至今保留著大量的飲食禁忌之俗,這裡根據旅遊需要僅介紹幾條,使人們對蒙古飲食禁忌之俗有一個初步了解。
1.避諱食用變髒的食物
祭忌食用變髒食物是蒙古族飲食忌俗中的最重要內容之一。蒙古人認為的變髒食物最起碼有這么三層意思。其一,凡變質、污染或製作過程不衛生的飲食品,都被視為變髒的食物,禁忌食用。其二,凡偷盜、搶奪或騙取的飲食品,被視為來路不明的變髒食物,禁忌食用。其三,凡吝嗇而引起他人貪饞的飲食品,被視為滲入他人饞欲污染而避諱食用。所以蒙古人平時生活中最忌諱對孩子和飢餓者吝嗇食物,從不問“吃不吃?”這句話,而是直接把飲食遞給他們。同時蒙古人把自己獲得美味飲食都要分給鄰里品嘗,防止引起他人的饞欲而污染自己的食品。蒙古人的大方好客的特點從不同角度反映了這種禁忌風俗。
2.白食禁忌之俗
蒙古人把奶食稱之為“白食”。他們把白食當做一切食品中的珍品來看待,往往用奶製品做飲食的德吉,所以圍繞白食的加工和食用產生了許許多多的禁忌之俗。忌諱把奶桶等盛奶食的器皿扣放,否則視為一種不吉利的行為;忌諱有意無意倒灑牛奶,否則將會得到蒼天的斥責;忌諱把奶食與肉食擺放一起,防止串味污染奶食品;加工和食用時忌諱在奶食品中放人鹽鹼等調料或加入蔥蒜蔬菜等,否則被視為錯誤的製作和食用方法。這些白食禁忌之俗反映了蒙古人對奶食品的認識和加工食用的習俗。
3.紅食禁忌之俗
蒙古人把肉食稱為“紅食”。肉食是蒙古族傳統飲食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圍繞肉食品的加工、食用和待客形成了很多禁忌之俗。宰羊時禁忌抹脖子,必須從胸口殺羊;解肉時禁忌胡亂剁開,必須按骨節卸開;剔肉時禁忌把骨頭剔刮乾淨,必須留有部分肉;煮肉時禁忌過火燉爛,破壞肉食營養成份;盛肉時禁忌把餐刀和肉放在一個盤內,應該把餐刀放在另外的盤內;給客人遞餐刀時禁忌刀尖向客人或刀刃朝上,應該刀刃朝下,刀尖朝里;吃胛骨肉時禁忌一人獨享,必須分給大家一同享用。
4.飲品禁忌之俗
蒙古人特別忌諱紿客人倒上白開水,應該獻給阿奶茶。禁忌用舊水或濁水熬茶,應該用新水或清水熬茶。忌諱吃肉後不喝湯而退席,應該喝完肉湯之後退席。禁忌在長者和父母面前飲酒,應該獲得準許之後方可飲酒。忌諱不進行薩察禮而飲酒。禁忌給小孩兒飲酒。敬酒時應站立並用右手敬酒,接酒時應站起來,用右手去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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