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群聲

葉群聲

葉群聲,男,1955年生,江西師範大學畢業,1971年至1975年在江西生產建設兵團30團工作, 1975年至1985年在江西省溫圳監獄從事監獄管理工作,1985年調入江西省勞改工作警察學校(後更名為江西省司法警官學校,2002年升格為江西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先後擔任兩勞業務教研室主任,法律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副校長、副院長、政委。2000至2002年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進修研究生課程。現任江西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教授。1989年取得律師資格,江西京九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2015年4月,葉群聲為省司法廳副巡視員。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職務任免,主要成就,

人物經歷

葉群生先後為洪城監獄溫圳監獄景德鎮監獄贛江監獄、洪都監獄、南昌監獄、江西省第一勞教所、南昌凱萊大酒店、《都市消費報》等10餘家單位擔任法律顧問,起草法律檔案,解答法律問題及參與訴訟、調解。
葉群生在羅湖機訓慰問學生葉群生在羅湖機訓慰問學生

職務任免

2015年4月,葉群聲為省司法廳副巡視員。

主要成就

先後講授《行政法原理與實務》、《國家賠償法》等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等課程。主、參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等教材8部,在《南昌大學學報》、《江西社會科學》等核心刊物上發表《衝突與消解:行政訴訟法修改之必要性》、《行政處罰與刑罰的適用銜接》等學術論文10餘篇。主持《法律職業技能教學方法改革及其實證效果研究》等4項課題的研究。其中,《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偵查教學研究與實踐》榮獲江西省第十批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二等獎。葉群聲同志主持的《行政法原理與實務》先後被評為省級優質課程和國家精品課程。2002年至2007年主持或作為主要參與人,先後建立了20餘個實訓實習基地。
2002年被江西省普法辦聘為江西省普法高級講師團成員,2003年被學校確定為學科帶頭人,2004年被江西省人事廳聘為江西省人才培訓中心師資庫客座教授,2007年被評為江西省第四屆高校教學名師,2008年被學校確定為法律事務專業帶頭人,2005年受聘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暨法律碩士研究生導師。自參加工作以來,多次榮獲江西省監獄系統先進個人,江西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優秀教師,2004年被司法廳榮記個人三等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