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市監察委員會

萬寧市監察委員會

萬寧市監察委員會是由萬寧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萬寧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2月10日上午,萬寧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成立。

市委書記、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張美文為市監察委員會揭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吳明陽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主任楊會春出席揭牌儀式。

組織形式,人事任免,

組織形式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萬寧市監察委員會成立萬寧市監察委員會成立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人事任免

2月9日上午,在萬寧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上,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楊會春全票當選為萬寧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會上頒發當選證書並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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