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房產管理局

萍鄉市房產管理局是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管理全市房產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下屬單位有市住房辦、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所、市物業管理處、市房屋拆遷安置辦公室、市白蟻防治所、市城區房管所、市房屋監察大隊、市房地產經營公司、市房地產開發公司等15個企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萍鄉市房產管理局
  • 地區:萍鄉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房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市房產業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白蟻防治、房產中介服務實施行業管理,並按規定進行資質審核或審批,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住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負責房產交易的管理工作,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和房屋買賣、預售、出租、交換、繼承、贈與等交易手續。
(四)負責舊城改造,會同有關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綜合驗收。
(五)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屬證書,辦理權屬證書的換驗、變更、註銷工作,對房屋測繪工作和危房鑑定工作進行管理。
(六)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監督管理工作,辦理房屋拆遷許可,依法對拆遷糾紛進行裁決,依法申請強制拆遷,監督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
(七)負責直管公房的管理,依法對單位自管房屋和私有房屋進行管理。
(八)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擬定並組織實施。組織公有住房出售。負責公有住房售房款的管理。負責組織全市職工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擬訂與實施。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建設及分戶辦證審批。負責建立健全社會統一供應低收入者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的保障體系。
(九)開展房地產行業科學技術活動,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組織行業培訓。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委副書記、局長饒本春: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副局長陳建純:協助局長分管市白蟻防治所的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肖建萍:協助局長分管局行政審核審批科、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市房產檔案館的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邱曉云:協助局長分管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所、“房地產雜誌”編輯部的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黃建輝:協助局長分管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財務科、三產辦、“房地產雜誌”編輯部、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所的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袁良金:協助局長分管局監察室、組織人事編制科、市住宅物業管理處、市直管公房經營公司(市房地產經營總公司)的工作,協助黨委書記分管黨建工作及政風行風評議等工作,主持局紀委、局機關黨委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金堂: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科、綜治辦、市城區房管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所、市宏達建築裝璜工程公司的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思根:協助局長分管局財務科、三產辦、市大眾拆遷維修有限公司的工作;
調研員李德萍:協助局長、副局長分管局屬單位建築工程;
副調研員李建輝:協助局長、副局長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老年協會、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信訪、駐村(駐廠)等工作;
副調研員張啟斌:協助局長、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分管局監察室及政風行風評議等工作;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謝新華:協助局長分管局經營管理科、市房產管理監察大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所、市大眾拆遷維修有限公司;分管局屬單位建設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市房產管理局內設8個科室,即:辦公室、住房保障科、房地產市場監管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行政審核審批科、經營管理科、房產管理科、組織人事編制科、財務科。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
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擬定並組織實施。組織公有住房出售;負責公有住房售房款的管理,負責組織全市職工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擬訂與實施;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建設及分戶辦證審批;負責建立社會統一供應低收入者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的保障體系。
(三)房地產市場監管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對房地產開發經營、房產中介服務實施行業管理,並按規定進行資質管理;組織開展行業活動和行業教育培訓;指導房地產行業協會開展活動。
(四)行政審核審批科
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物業服務企業三級資質許可,房屋拆遷許可;負責劃撥土地上房屋轉讓、出租、抵押;負責房屋拆遷延長、暫緩期限審批,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建設項目轉讓審批,拆遷產權不明確房屋補償安置方案審批。
(五)經營管理科
負責局屬經營性單位的管理和業務審批,以及經營性單位的穩定、改革和發展工作。
(六)房產管理科
負責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管公房房屋租賃、房租管理、維修管理工作。
(七)組織人事編制科
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幹部任免呈報工作及教育管理;負責系統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局黨委的日常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八)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的日常財務工作,按計畫撥付資金,確保各單位資金按時到位並監督其資金使用;負責局屬收費單位的財務核算工作;負責局系統財務內審、財務檢查等工作,對局屬各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提出全系統資金的調控、保障正常運轉和重大項目、重大事項的建議。

直屬單位

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所、市物業管理處、市房屋拆遷安置辦公室、市白蟻防治所、市城區房管所、市房管監察大隊、市房地產經營總公司、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總公司、市民用建築設計院、市宏達建築裝璜公司、市遠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市大眾拆遷維修公司。
市白蟻防治所
萍鄉市白蟻防治所成立於1988年12月,隸屬萍鄉市房產管理局,科級建制,是萍鄉市唯一一家集白蟻預防、滅治、研究於一體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是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白蟻防治專業委員會會員單位。建所二十餘年來,我所承擔著萍鄉市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房屋及園林綠化、通訊設施等的白蟻預防及原有房屋白蟻滅治工作。全所現有乾職工27人,下設白蟻預防科、滅治科、辦公室、財務科四個科室。人員文化結構:本科學歷7人,大專學歷12人,其中高、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8人,內設黨支部,共有黨員16人。
我所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1988年至今二十餘年中,房屋白蟻預防總面積達900多萬平方米,房屋滅治面積達380萬平方米,林地白蟻滅治面積4000畝,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7000多萬元,連續幾年獲得房管系統“先進單位”、省建設廳“先進單位”、全國“青年文明號”等榮譽稱號。
市房屋產權監理處
我處的工作範圍和職能是:負責全市房地產產權產籍的行政管理,具體承辦全市各類房屋的面積測繪計算 、權屬登記 、他項權登記 、產權驗證 、權屬證書的頒發和證書遺失 、損毀的補發工作,以及實施房地產產權監理等行政執法職能。
房產管理監察大隊
職責是加強城市房地產市場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件》《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和《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之規定的行為,依法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等行政處罰。
民用建築設計院
職責:
第一條、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檔案精神組織制定,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並主持管理評審,以確保質量保證體系持續有效實施。
第二條、對外承接工程設計、工程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和業務建設任務。
第三條 、負責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工作的組織協調,在設計工作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令和法規,保證設計契約的履行。
第四條、受理全市各類房屋安全鑑定如司法鑑定、工程影響鑑定市內危舊房鑑定等。
萍鄉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所
負責辦理萍鄉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買賣、贈與、交換、兼併、合併、抵債、作價入股、房改房及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等權屬轉移登記;辦理二手房資金監管;辦理現房、在建工程貸款等抵押登記;辦理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和商品房預告登記;辦理商品房預售契約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以及受房管局委託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工作。
萍鄉市物業管理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各級有關物業管理的政策,並負責擬定當地物業管理活動的具體辦法和制度;
(二)負責本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的登記備案、資質審查、報批、發證和年檢管理;
(三)指導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四)負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建立和管理;
(五)組織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物業管理招投標、達標創優和崗位技術培訓活動;
(六)協調物業服務企業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關係;
(七)受理業主、使用人對物業管理的投訴,並進行現場調查,組織落實整改措施;
(八)查處物業管理違規行為;報請降低限期不改的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等級;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限期不改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執照。
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1、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國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2、負責擬定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實施性規定和具體辦法。
3、負責對縣級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的審核和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的審批。
4、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計畫、統計及上報工作。
5、負責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管理。
6、負責對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工作人員的培訓。
7、負責對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的評估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住房辦
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定適應市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建議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公有住房出售。負責公有住房售房款的管理。負責組織全市職工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擬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建設及分戶辦證審批。負責建立健全社會統一供應低收入者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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