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根據職責,萊蕪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設3個職能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萊蕪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 地點:萊蕪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辦公室
工作職責,外事僑務辦公室,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外事僑務辦公室

1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綜合歸口管理全市執行國家對外政策的有關工作,擬訂外事、僑務工作規劃、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則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重要外事、僑務事項。
2 .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開展外事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3 .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市級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在省政府授權範圍內,辦理因公臨時出國有關事宜。
4 .貫徹執行國家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協調與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的審核、報批工作。
5 .負責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統籌安排市級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辦理外國記者來訪事務。
6 .負責檢查全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機關報告。
7 .管理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活動。
8 .參與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保護案(事)件;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和出國培訓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9 .負責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工作,負責外事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10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向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與對外表態口徑
11 .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犯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
12 .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3 .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僑務信息,組織開展僑務政策、理論和僑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向涉僑部門通報僑務工作情況。
14 .歸口管理全市僑務工作,承辦需請市領導會見的重要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審核報批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的涉僑工作。
15 .指導歸僑僑眷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負責審核歸僑僑眷身份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16 .負責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開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僑界的聯誼工作 按照上級要求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17 .調查研究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的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捐贈事項的審核工作,並對華僑華人捐贈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8 .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19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業務主管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民族宗教事務局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 ;負責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負責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2 .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宗教政策在經濟 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落實。
3. 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提出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建議,承辦少數民族扶貧事宜 ;參與組織協調對少數民族經濟的支援;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促進少數民族各項事業的發展。
4 .依法保障少數民族的 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維護民族團結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工作,承辦有關表彰活動。
5 .負責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和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6 .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7 .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8 .指導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9. 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推動宗教界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及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10. 負責處理民族宗教工作領域有關涉外事宜,指導民族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港、澳、台的友好交往活動,參與涉及民族宗教對外宣傳工作。
11. 參與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專項貸款項目的論證和推薦;參與宗教工作方面專項資金的管理。
12. 逐步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13.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辦機關綜合協調、文書處理、會務值班、後勤服務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辦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辦理及信息、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辦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辦機關行政事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外事僑務科
負責全市外事工作的統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接待來訪的國賓、黨賓及其他重要外賓,辦理市級領導人的對外交往事宜,指導市直部門和各區的外事業務,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與外國使領館的交往活動、參與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及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負責邀請相關外國人來訪的有關審核、報批工作承辦市內企事業單位以及公民個人有關領事認證事宜 ;負責審核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赴港澳的事項,擬訂市級領導因公臨時出國境年度計畫和報批事宜,指導、協調各部門和各區出國出境工作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承擔友好城市及其他友好關係的審核、報批、管理工作;承辦我市外國記者管理來訪有關事務;負責外事調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國際政治經濟形勢和外事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外宣傳工作。
負責全市僑務工作的統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僑務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承擔維護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的協調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的身份審核工作,協調指導對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 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資物資和款項的審核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為僑資企業服務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和服務工作,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負責需請市領導會見的重要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報批工作,負責海外僑團、僑領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宣傳工作,負責協調涉僑活動的宣傳工作、協調華僑華人子女回我市求學的有關工作;負責僑務調查研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眾性僑務法規教育工作。
(三 )民族宗教科
負責各項民族宗教事務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執行情況;開展民族、宗教政策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承擔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有關發展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承擔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事業和人口情況的統計分析與評價監測有關工作;參與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專項貸款項目的論證與推薦;負責民族成份確定、改正工作,負責民族團結進步的宣傳工作,處理涉及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事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推薦、培養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民族方面的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承辦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事務管理工作;聯繫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界人士,指導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起草宗教工作方面的有關材料,負責宗教活動場所的審核登記工作;承擔伊斯蘭教朝覲事務的有關管理工作;做好宗教涉外事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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