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剿匪

1949年下半年至1951年底,中國人民解放軍華北軍區部隊在華北地區剿滅土匪的作戰行動。從1949年下半年開始,華北軍區組織騎兵3個師另1個支隊、步兵2個師等部隊,在廣大民兵和人民民眾的協助下,對河北、察哈爾(今分屬河北、山西兩省)、山西、平原(今分屬山東、河南)、綏遠(今河北)等省的武裝土匪進行了全面進剿,至1950年底,基本剿滅了大股的土匪。從1951年1月開始,又對散匪展開全面駐剿和清剿,到年底基本肅清潛藏和分散的武裝土匪。兩年多,華北軍區部隊共殲滅土匪5.3萬餘人,繳獲各種槍8 800餘支、火炮10餘門以及一批物資,保證了全區的政權建設、土地改革、經濟恢復和抗美援朝運動等項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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