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生聯考

華僑生聯考,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院校聯合招收華僑及港澳台地區學生考試》”。這是由中國教育部單獨為海外華僑和港澳台學生設計的專門高考,以滿足海外華僑及港澳台學生回祖國內地接受高等教育的願望,為他們提供入讀內地大學的機會。

華僑港澳台學生入學後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基本享受同等待遇。如,在入學註冊時,華僑港澳台學生的學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入學後享受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高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僑生聯考
聯考優勢,報考事宜,報考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地點,報名方式,錄取方式,志願填寫,聯考錄取,新生入學,新生報導,身體檢查,注意事項,

聯考優勢

1、題目很簡單:考試試卷的難度遠遠低於國內普通高考試卷,例如數學考試中,試題難度與課本例題相當。
2、錄取分數低:考試錄取線遠低於國內普通高考的錄取分數線(平均低至少150分以上),400分即可入讀211大學。
3、語言有優勢:該考試是為從來沒在中國上過學的海外華僑子女設定的,對於土生土長的國內學生而言輕而易舉。
4、幾乎沒競爭:每年報名人數有限,與高校普通高考招生指標分開,沒有任何競爭。
5、退路有保證:不夠分數可以考預科,只需比正常本科多讀一年。

報考事宜

報考資格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相當於中學六年級)並符合下列報名條件的,方可報名:
華僑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的,也可參加報名。

考試科目

理工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史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每科滿分為150分,每個考試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理科考試大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文科考試大綱》(第2版)。

考試地點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廣州 由聯招辦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 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報名方式

港澳台聯合招生考試報名採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聯招辦網,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按規定時間到有關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親自前往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的考生,經報名點同意後,可以委託親屬代為正式報名,代報者憑考生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相片檔案以及其它報名資料到報名點現場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每個代報者只能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時,考生或代報者須繳本人高中畢業證書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就讀學校開具學歷證明)、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報到時補繳最後一學年的成績單)、居住所在地身份證明副本,以上資料同時帶備正本用以核對,並繳付報名考試費人民幣550元(在香港、澳門各報名地點報名繳付港幣550元)。
報名後未能通過公安部門身份驗證者或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錄取方式

志願填寫

港澳台聯招考生在報名時同時填報志願。港澳台聯招錄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進行。考生按錄取批次填報學校志願,其中每個本科批次填報2所學校志願,每個預科批次填報1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填報4個系科或專業志願。港澳台聯招考生應該選擇不同檔次的大學以增加入大學的機會。

聯考錄取

港澳台聯合招生考試在6月中下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錄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的順序進行,招生學校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並經學校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新生入學

新生報導

新生持加蓋聯招辦錄取專用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準。

身體檢查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布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台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課。

注意事項

1)被大學錄取的港澳台僑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2)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3)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4)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5)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6)報考藝術、體育院校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由有關院校確定,考生本人應及早直接與要報考的院校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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