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城A[000069]

要點一:所屬板塊 基金重倉板塊,深圳特區板塊,機構重倉板塊,股權激勵板塊,深成500板塊,前海概念板塊,證金持股板塊,涉礦概念板塊,國企改革板塊,IPV6板塊,廣東板塊,房地產板塊,HS300_板塊,社保重倉板塊,融資融券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旅遊及其關聯產業的投資和管理;房地產開發;自有物業租賃;酒店管理;文化活動的組織策劃;會展策劃;旅遊項目策劃;旅遊信息諮詢;旅遊工業品的銷售;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公司採用獨特的“旅遊+地產”模式:通過全國經濟中心城市以較低的成本進行擴張,對旅遊業大投入實現環境最佳化、從而提升地產項目價格。公司參與的成都天府華僑城和上海華僑城旅遊綜合項目,再加上北京世紀華僑城項目、深圳東部華僑城項目等,未來將成為公司重要的利潤來源。
要點三:"旅遊+地產"模式 公司投資建設了深圳東部華僑城,北京華僑城,上海華僑城,上海浦江華僑城,成都華僑城,天津華僑城和武漢華僑城等大型旅遊綜合項目,集團總裁兼CEO任克雷曾明確表示要把“華僑城旅遊”打造為全國第一旅遊品牌,把“歡樂谷”品牌打造成為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全國第一連鎖的主題公園品牌,實現華僑城旅遊10年內遊客量達到3000萬人次的目標。2010年公司共實現旅遊綜合業務收入94.5億元,接待遊客首次突破2000萬人次,另公司房地產業務全年實現業務收入70.3億元。截止2010年末,公司旅遊綜合業務配套地產儲備面積662.80萬平方米,房地產業務儲備面積233.76萬平方米,2011年度,公司旅遊綜合業務配套地產與房地產業務計畫開工面積為143萬平方米,計畫可售面積為151萬平方米。
要點四:實際控制人—國資委 公司控股股東為華僑城集團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宣布從2010年起,力爭用3年到5年的時間將中央企業非主業賓館酒店分離重組。據業內人士分析,涉及的資產總額可能達到千億以上,而剝離出的資產或進入以酒店為主業的央企。2010年11月13日上證報披露,據介紹,經過25年的發展,華僑城集團已成為躋身世界旅遊集團八強的大型中央企業,總資產突破600億元,在全國範圍內建設了13個華僑城和九大主題公園,累計接待遊客超過1.6億人次。
要點五:定增募資58億 2015年10月,公司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發行數量調整為85168.87萬股,擬募集資金總額為約58億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的淨額將用於收購由公司控股股東華僑城集團持有的武漢華僑城15.15%股權、上海華僑城9.87%股權、酒店管理公司38.78%股權,投資於西北片區2號地項目、西北片區3號地項目、重慶華僑城一號地塊項目以及償還借款。華僑城集團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14684.29萬股股票,前海人壽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58737.15萬股股票,鉅盛華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11747.43萬股股票。
要點六:上海歡樂谷 上海歡樂谷將成為全國規模最大,景色最美,科技含量最高的主題公園。上海歡樂谷是上海華僑城的核心旅遊項目。據悉,華僑城集團公司為了拓展上海及華東旅遊市場,於2005年開始投資建設位於松江區佘山國家旅遊度假區核心區域的上海華僑城,該項目占地90公頃預期投資額40餘億元,公司將把上海華僑城項目打造成一個中國頂級的,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型綜合性旅遊休閒度假勝地,並成為2010年上海世博會主題“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重要體驗區。
要點七:簽署文化旅遊綜合項目戰略框架協定 2013年4月,公司與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在佛山市順德區簽署《順德華僑城文化旅遊綜合項目戰略框架協定》議,擬合作開發集文化、旅遊、娛樂、休閒、購物、商務和居住等為一體的大型綜合項目。
要點八: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7月,公司制定股東回報規劃(2012-2014年)。未來三年內,公司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可以採取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優先選擇積極的現金分配方式。公司在實現盈利且現金能夠滿足公司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未來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原則上每年度至少進行一次現金分紅,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盈利情況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合理的前提下,採用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以保持股本擴張與業績增長相適應。
要點九:股權激勵 2015年9月,公司擬調整調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擬向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9100萬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1.25%。激勵對象總人數296人,授予價格為4.73元/股。2015年3月,公司擬以4.73元/股授予296人12105萬股限制性股票,有效期為6年。鎖定期滿後激勵對象可在符合解鎖條件後按每期25%比例分四期解鎖。解鎖條件為在每一個解鎖年度的前一財務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2.5%;銷售淨利率不低於1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三年複合增長率不低於10%;激勵對象績效考核達合格及以上。授予條件為公司授予時前一個財務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4%,銷售淨利率不低於1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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