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振芳曾擔任廣西合浦縣儲備糧管理公司黨支部書記、經理,因主導虛開發票套取裝卸費用80餘萬元被紀委監委查處。其違紀行為包括2016年至2019年違規公務接待支出17萬餘元、2014年至2015年違規使用公車及報銷費用、2016年至2019年虛列開支發放節日福利等。在巡察壓力下主動交代違法事實後,於2022年6月27日因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基本介紹
- 職務:原合浦縣儲備糧管理公司經理
- 涉案金額:虛開發票套取裝卸費80餘萬
- 審理時間:2022年6月1日出庭受審,2022年6月27日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 關聯企業:曾任廉州糧油經營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註銷)
- 公司變更:2022年6月16日卸任儲備糧公司法人
- 業務參與:2021年作為業務對接聯繫人參與儲備糧採購電子交易
案件審理
違紀違法問題
- 違規接待支出:2016年至2019年期間,在無公務接待函情況下報銷餐費17萬餘元
- 私用公車報銷:2014-2015年違規使用公車辦理私事,並報銷過路費1280元
- 虛列節日福利:2016-2019年通過虛構開支2.76萬元購買糧油發放福利,其中個人違規領取價值4800元物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