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大公國國旗

盧森堡大公國國旗是由紅、白、淺藍三色平行長方形構成。從上而下顏色為紅、白、淺藍。盧森堡國旗與荷蘭國旗近似,不同的是淺藍與鈷藍之分,全旗長寬比例也不同。盧森堡為世襲君主立憲國,大公為國家元首。

1890年前盧森堡與荷蘭組成聯邦。1814年至1830年間盧森堡國旗與荷蘭國旗相同。1890年後,盧森堡國旗正式改為紅、白、淺藍。為了容易區別兩國國旗,有些盧森堡人在國旗上增繪大公國國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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