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原

范小原,出生於1957年,曾任廣州市旅遊局辦公室主任。妻子是原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徐萍華

2018年7月5日訊息,近日公開的一份廣州越秀區檢察院提供給當地法院的起訴書顯示:廣州市**局**主任(正處級)范某某利用其妻子徐某某(時任中共**市委**)的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條件,受賄84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范小原
  • 外文名:fan xiaoyuan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廣東省
  • 出生日期:1957年
  • 職業:公務員
  • 信仰:中國共產黨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范小原,曾任廣州市旅遊局辦公室主任。

人物事件

2018年7月5日訊息,近日公開的一份廣州越秀區檢察院提供給當地法院的起訴書顯示:廣州市**局**主任(正處級)范某某利用其妻子徐某某(時任中共**市委**)的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條件,受賄840萬元。
起訴書透露一起受賄事項發生在高要市,而高要原為肇慶下屬的縣級市,現改為高要區。起訴書中的所有受賄案情發生在2011年至2014年,在此期間,徐萍華正擔任肇慶市委書記。肇慶當地知情人士說,徐萍華的丈夫名叫范小原。經查詢發現,范小原曾任廣州市旅遊局辦公室主任,這與起訴書中的信息完全吻合。起訴書顯示,徐萍華的丈夫范小原出生於1957年。換句話說,他比徐萍華大4歲。2016年9月28日,其向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投案,同日被刑拘。此外,他還退贓603萬元。但是,他的投案發生在妻子被免職3個多月後。
檢方共指控范小原存在5起犯罪事實。其中利用工程項目牟利有4起,另有1起為利用職務調整斂財。
具體說來,2011年下半年至2013年年初,范小原為老闆林某某承接保障性住房、路燈改造、處理場擴容、高要市某綜合樓等工程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賄送的400萬元;
2011年下半年,范小原又為老闆鄭某某取得地塊開發權提供幫助,收受賄送的200萬元;
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年中,范小原為老闆方某某順利取得航槽改線工程疏浚物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賄送的120萬元;
2013年間,范小原為幹部吳某某職務升遷提供幫助,並收受賄送的100萬元;
2013至2014年間,范小原為老闆何某某開發改造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賄送的20萬元。
檢方認為,范小原已經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鑒於如實供述罪行,並退繳大部分贓款,可以從輕處罰。
至於該案的開庭及宣判,暫未有公開披露,需要等待越秀區法院、檢察院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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