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夷

苦夷,明代“野人女真”的一支。又作苦兀。唐稱窟說、元曰骨嵬,後作庫頁、庫野等。居庫頁島塔他瑪山西麓、郭多和河、博和畢河、音格繩河、塔塔瑪河、德必河、薩哈林、如烈河、楚克津河諸河流域。明代隸奴兒乾都司囊哈兒衛。其社會尚滯留於母系氏族發展階段,婦女地位較高,女多男少,故又名“女國”。其人多毛,故又稱毛人。早婚,女生先定以狗10歲娶。親死,刳腸胃,行三年祭。男發剃頂心,以前發蓄其後,長至肩即截去,習穿熊皮、魚皮,草笠布衣,綴紅布卐字於肩背,性勇悍好鬥,出必攜刃。婦女幼時刺唇,姻塗為飾。部無君長,守信質直。明永樂十一年(1413),宣德八年(1433),《敕修奴爾乾永寧寺記》、《重修永寧寺記》碑,均有其人的記載。清時設姓長、鄉長統之。語言單音節,近印度尼西亞各族。鄰族有費雅喀、鄂倫春、赫哲、嚇夷等。後金天命二年(1617),努爾哈赤發兵征討,皇太極時皆內附,部分隸旗籍成為滿族共同體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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