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燈戲(獨山縣)

基本介紹

  • 項目名稱:花燈戲(獨山縣)
  • 主題詞:花燈戲,獨山
  • 認證級別:省級
  • 項目分類:傳統戲劇
  • 國家:中國
  • 認證時間:2007年
  • 認證批次:第二批
  • 申報地區或單位:中國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獨山縣
簡介,歷史淵源,基本內容,

簡介

獨山花燈是貴州南路花燈的代表,主要流傳於獨山縣。獨山縣,隸屬於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處貴州最南端,與廣西南丹縣接壤,是貴州省乃至大西南進入兩廣出海口的必經之地。東守兩廣、西望滇黔、南控東協、北至天府,素有“貴州南大門”、“西南門戶”之稱。
獨山花燈是一種傳統民俗舞蹈。產生於民間,長期流行於民間,直到新中國誕生後才得到健康地成長和迅速地發展。如今它以載歌載舞、多姿多彩的表演形式;明快活潑、優美動聽的唱腔旋律;濃郁的鄉土氣息和鮮明的地方特色,不僅贏得了獨山縣、而且也贏得了黔南州各族人民的喜愛。由於它根植於農村,在貴州花燈中獨樹一幟,自成體系,被人們稱為貴州南路花燈的代表。

歷史淵源

獨山花燈是貴州南路花燈的代表,它歷史悠久,據打羊鄉墨寨八十多歲的布依族花燈老藝人介紹說,他祖父那輩就唱花燈來的,按此推算花燈在獨山流傳至少有二百年以上的歷史。
獨山花燈最早是“地燈”,其源於正月鬧元宵玩燈的習俗。《獨山縣誌》風俗篇載:“上旬內(正月)街坊龍燈彼此爭勝,尤以無宵為最,自十一日至十五日,土民具香楮,酒脯於祖墓前展拜曰:上燈。此後市人開張、書童上學皆擇吉,鄉村龍燈間有習燈唱者,或具帖赴某村慶賀或某村招之演唱,同曰:‘玩年’。”“地燈”,顧名思義是一種不擇場所徒步於地上表演的藝術形式。多以扇帕為主要道具載歌載舞,通常與鬧元宵的耍龍、舞獅、劃早船、車車燈等一起,通稱鬧花燈,後“地燈”的表演形式被“還願”的習俗所借用,形成“願燈”,其內容是娛神、酬神了願,驅魔去邪、消災化結等,代有封建迷信色彩。“願燈”逐漸形成一整套的程式,其中要扎燈、塔台唱燈。就出現了“檯燈”。從清鹹豐間(1851)年,願燈盛行獨山城鄉時,歌舞中就帶有戲的成份,如《打頭台》已經由歌舞發展到人物,有故事情節的別具風格的“燈夾戲”。“檯燈”表演分為兩部分。開台的第一個節目是《踩新台》,接著是《打頭台》,俗稱“打花折”,之後才出折子戲(正戲)。“檯燈”的出現,標誌著獨山花燈戲的形成。

基本內容

獨山花燈源於“社”的祭禮活動,從功能上分:一為崇尚天地與自然,二是娛人精神情感;從形式上分:一為地燈,二為檯燈。它以燈戲兼容的獨特風格,鮮明的地域民族文化特色,優美的舞姿與曲調聞名於世,是獨山人特殊的生活方式、民族個性與文化多樣性的審美習性“活”的顯現,展現了勤勞勇敢、淳樸善良的獨山人達觀與進取的精神。
獨山花燈遺產豐富,有300餘首曲調,40多個舞蹈身段動作,上百個傳統劇目。
獨山花燈最早是以歌舞為主,演出節目有《靈宮掃台》、《踩新台》、《打頭台》等,隨著歷史變遷、變通便達、商貿繁榮、人流頻頻,外地文化不斷傳入,加之花燈藝人們與領省民間藝人的交流、創造,使獨山花燈這一種民間藝術逐漸豐富,不斷發展。出現了如《紅燈記》、《金鈴記》、《八寶記》、《莽蛇記》、《槐蔭記》、《還魂記》、《五鼠鬧東京》、《九件衣》、《前娘後母》等花燈傳統劇目。然而,舊社會在歷封建統治階級歧視和禁固下,花燈受到統治者的桎梏和摧殘,故發展緩慢。演出劇目多系根據當時流傳的唱本或民間故事編演,無固定的唱詞,多系演出時表演者根據劇情隨意發揮。稱所謂“條綱戲”。演員均為男性,男扮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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