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縣信訪局

花垣縣信訪局是縣人民政府的下屬機構,負責全縣的信訪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垣縣信訪局
  • 隸屬:縣人民政府
  • 負責:全縣的信訪工作
  • 局長:彭劍勇
領導職責,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領導職責

縣信訪局領導成員工作職責
局長:彭劍勇
1、主持全局的全面工作及縣聯繫辦事宜協調工作;
2、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政府的重大決策;
3、協調好副職之間的工作;
4、定期檢查副局長的工作情況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5、抓好局裡的政治理論學習和幹部管理;
副局長:杜美蘭
1、人民來信的登記,轉辦回復工作;
2、重大來信事項的立案查處上報工作;
3、重大來信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4、重大來信問題的排查上報;
5、花垣鎮、團結、邊城、長樂或因這四個鄉鎮引發的邊界信訪突出問題;
6、“人民來信綠色通道”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
7、其他業務工作;
副局長:石勇
1、人民來訪的接待登記答覆工作;
2、重大來訪事項的立案查處上報工作;
3、重大來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4、重大來訪問題排查上報工作;
5、財務工作;
6、聯繫村扶貧建整工作;
7、民眾越級上訪維穩勸返工作;
8、“三無鄉鎮”活動開展落實以及“信訪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落實情況;
9、龍潭、兩河、民樂、排吾、董馬庫、吉衛、雅酉、雅橋、排碧、麻栗場、補抽、排料、道二、貓兒鄉信訪問題及其由其引發的邊界信訪突出問題。
10、本局其他業務工作;
副局長:阮懷義
1、分管辦公室工作;
2、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3、信訪業務報表填報工作;
4、重大信訪信息材料蒐集、整理、建檔、研判、上報工作;
5、協助抓好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6、縣直單位的信訪問題接待協調工作;
7、本局其他業務工作;
根據《中共花垣縣委花垣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花垣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花委〔2010〕8號)精神,設立花垣縣信訪局,為縣委、縣人民政府主管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共同管理,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為主,列入縣委機構序列。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民眾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接待民眾來訪,為領導同志接待上訪民眾做好組織服務工作。
(二)承辦上級國家機關和縣委、縣人民政府及縣委辦、縣政府辦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向鄉鎮和縣直部門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處理落實情況。
(三)綜合、反映民眾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和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加強信訪穩定工作提出建議。
(四)組織有關部門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大信訪問題;組織協調處理民眾赴州、省進京上訪和異常、突發性信訪事項;組織協調全縣各級黨政機關的信訪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檔案草案;開展信訪工作宣傳和理論研討;組織指導全縣信訪業務,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
(六)掌握全縣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提出加強信訪隊伍建設措施;對信訪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提出處理建議;組織信訪幹部培訓。
(七)負責組織指導信訪案件的複查覆核。
(八)負責組織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信訪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檔案、綜合信息等工作,協助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接訪股
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接訪工作;接待民眾來訪,按程式受理、交辦、轉送、督辦和組織協調處理來訪事項;辦理上級或領導交辦的來訪案件;研究、分析信訪形勢,開展調查研究。
(三)辦信股
辦理民眾來信,分析、研究、反映民眾來信中的重要情況;辦理上級或領導交辦的來信案件。
(四)複查覆核室(對外稱花垣縣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委員會辦公室、花垣縣信訪接待辦理中心複查覆核室)
受理民眾複查(覆核)申請,並進行審查;交由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對有關信訪事項進行複查(覆核);對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機關處理的信訪事項及其他重大、複雜、疑難的信訪事項,直接組織協調辦理或指定有關行政機關辦理;對全縣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進行協調、督查、指導、檢查,並向縣人民政府複查覆核委員會報告工作。
(五)信息網路股
負責全縣信訪信息系統網路的建設、維護,網上信訪工作的宣傳、推廣;負責本級機關網上信訪工作有關培訓和指導;督促各鄉鎮信訪信息系統網路建設,對有關業務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六)政工後勤保障股
負責機關財務、後勤管理、政工等工作,協助處理機關日常事務。

人員編制

縣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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