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舟山市深化完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舟委發〔2005〕35號),不再保留市文化體育局、市廣播電視局,組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舟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現已被撤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點: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海山路35號
  • 局長:陸深海 
  • 性質:政府部門
機構改革,地理位置,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改革

2018年12月29日,舟山市組建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不再保留舟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地理位置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海山路35號
舟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
(三) 規劃文化、文物、出版設施建設布局;參與或組織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電影業),加強群藝館、文化館(站)、圖書館、影劇院等建設;指導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活動,指導少兒文化。
(五) 綜合管理全市音樂、舞蹈、戲劇、曲藝、美術、文學、攝影、書法等工作,重點抓好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與生產管理和文化、文物科技工作。
(六)申報、推薦全國、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相關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實施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審核、申報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 申報、管理文物維修經費
(七)負責全市廣播電視行政(行業)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的日常宣傳監管和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
(八)負責全市公開發行報刊、連續性內部資料、圖書型內部資料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相關企業的審核、報批。受省新聞出版局委託,負責轄區內出版印刷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市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行政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 指導監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辦理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開展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一)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活動。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工作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內設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計畫財務處)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企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聯絡接待及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和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對局屬單位財務收支計畫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局系統內的基本建設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宣傳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和出國人員政審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文化藝術處
研究制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和文化藝術發展規劃及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專業文化、藝術事業;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研究指導藝術專業劇團的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全市文藝創作和藝術生產工作;指導直屬文藝單位的業務建設;負責全市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的保護、利用和開發。
(四)廣播影視處
研究制定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的總體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台(站)的審核、報批和年檢工作;負責廣播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視頻點播、閉路電視系統、大螢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等經營機構的審核、審批以及相關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廣播電視頻率、頻道;負責廣播電視的日常宣傳監管和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電影發行放映單位的行業管理。
(五)新聞出版管理處
研究制定全市出版發行單位和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布局,負責全市出版的公開發行報刊、連續性內部資料的日常審讀和年檢審核;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申請出版連續性內部資料的審核、報批(事先應徵得市委宣傳部的同意);負責市本級申請出版圖書型內部資料(除黨史類、史志類、文史類、宗教類、外宣類、法律法規類以外)的審批;負責全市申請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省內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跨省發展會員的讀書俱樂部及其類似組織、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企業的審核、報批,以及上述企業變更名稱、業務範圍、地址,兼併其他出版物發行單位,因合併、分立而設立新的出版物發行單位的審核、報批。
根據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全市申請設立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的審批以及上述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變更備案;負責全市申請出版物印刷企業、可錄音類音像複製企業、外商投資印刷(複製)企業的審核、報批;負責市級打字、複印單位審批;負責全市印刷企業的年檢換證;指導市印刷行業協會工作。
承擔著作權的行政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六)產業法規處
負責起草、審核局有關政策性檔案;負責局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文化市場管理和“掃黃”“打非”工作;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的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管理、監督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協調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各類文化經營行業協會,並開展工作。

人員編制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編制為23名(含派駐紀檢監察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和後勤服務人員編制) 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

其他事項

撤銷市文化市場稽查隊、市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組建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的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人員編制8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文化市場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演出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影像製品、電子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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