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法求法(give up the law to seek realistic help) 廣義指人們捨去既定的制訂法,追求各自心中的自然法; 舍的是已存的程式法,求的是不確定的、於已便利的辦法; 舍的是儘管有待完善但也足以運作的司法,求的是如其所願地滿足其所有救濟期待的政法; 舍的是程式正義的法治之法,求的是實體正義的倫理之法。總之,人們認為現行的法律和司法組織不足以信任,不堅定地走司法救濟之路,而是追求實體正義至上的傳統政法救濟模式。狹義指一種現象,即在社會中有人遇到紛爭不求助於法律組織和運用司法程式解決而是找媒體尋求幫助,究其原因是因為輿論比法律有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舍法求法
- 外文名:give up the law to seek realistic he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