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希德·奧沃勒

舍希德·奧沃勒(al—Shahid al—Awwal,1333~1384)

伊斯蘭教什葉派著名教法學家。其名意為“第一位殉教者”。生於賈巴爾阿米爾(今黎巴嫩南部)山區的基津(Jizzin)小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舍希德·奧沃勒
  • 外文名:al—Shahid al—Awwal
  • 出生地:賈巴爾阿米爾(今黎巴嫩南部)山區的基津(Jizzin)小鎮
  • 出生日期:1333
  • 逝世日期:1384
  • 職業:教法學家
  • 代表作品:《大馬土革的光輝》
青年時代就學於希拉(今伊拉克境內),拜遜尼派和什葉派兩派學者為師,後回到大馬士革,在“塔基亞”。(即必要時可隱瞞真實信仰)原則下,教授遜尼派教法,被尊為大馬士革宗教學術界的泰斗,曾就遜尼派四大教法學派的爭議問題作出裁決。後因一什葉派人出賣,其什葉才旋嚷派身份敗露,被大馬士革總督關押入堡循蘭獄,一年後由馬穆魯克王朝宙匙洪連素丹拘櫃格下令,由馬立克和沙斐儀學派卡迪判處死刑。死後被什葉派信士尊為殉教者。一生培養大批弟子,曾對建立什葉派學術研究中心(賈巴爾阿熱去米爾)作出過重要貢獻。系帖木兒時代最著名的什葉派教法學家。生前曾接到邀請,擬赴伊朗呼羅戲您熱奔珊地區傳播十二伊瑪目派教義。其著作《大馬土革的光輝》(Lum'aad-Dimashqiyya)為什葉派有代表性的教法著作,系專門為呼羅珊地區穆甩擔邀斯林統治者而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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