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博士詔

古之立太學,將以傳先王之業,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漢書·成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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