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山縣教育局

興山縣教育局

興山縣教育局是縣人民政府設立的縣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內設辦公室、督導室、教育股、人事股、計財股、校產辦等6個股室,現有幹部職工20人。管轄全縣各級各類學校31所(其中:國小19所、國中9所、普通高中1所、職教中心1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在校學生16249人(國小7173人,國中4644人,普通高中2142人,職教中心2146人,特殊教育學校144人)。另有幼稚園7所,接受學前教育的幼兒1888人。在編在崗教職工1587人,專任教師1310人,省級骨幹教師12人,市級學科帶頭人20 人,縣級拔尖人才5人,專業技術優秀人才11人,縣級骨幹教師100人。全縣校園面積674.4畝,校舍建築面積173545萬平方米。是全國“兩基”合格縣,“零輟學”縣,湖北省“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宜昌市首個山區課程改革縣,宜昌市“新課改先進試驗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山縣教育局
  • 地點:興山縣
  • 部門:教育局
  • 內設股室:6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局機關和縣直教育單位的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創建工作;按照規定的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及幹部管理、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三)編制和實施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四)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案和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負責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普通高中、中等職業高中貧困生資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五)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的管理,推進素質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督促檢查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的落實情況;組織審定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地方課程教材。
(六)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合併、撤銷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教育招生考試;指導全縣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設立許可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大中專學校畢業生開展就業創業工作。
(七)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技術職務評審、教師培養培訓、工資福利、考核獎懲、招聘錄用、教職工編制核定和退休教師的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九)履行政府教育督導職責,依法督政督學,鞏固“兩基”成果,提高“兩基”水平,對全縣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考核、評估。
(十)檢查、指導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工作、校辦產業、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的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的測試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與督辦工作;負責檔案制發、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建議提案、對外交流、新聞宣傳、教育信息、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及局機關治安保衛、後勤服務、重要接待和各項保障工作;組織教育改革和發展重要問題調研;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局重要會議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對外宣傳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掛興山縣貧困生資助管理中心牌子)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投入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學校布局調整;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管理;管理全縣學校和教育單位基本建設投資;指導學校後勤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與管理、學生資助的有關政策;負責全縣中國小及幼稚園的收費管理工作;統計並監督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擬訂縣級財政教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參與教育專項事業費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單位國有資產及預算外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教育單位基建工程、財務收支和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貫徹落實國家助學政策,組織指導全縣貧困學生資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實施和管理。
(三)教育股(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等工作;擬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發展的政策和措施,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基礎教育教學管理與課程改革,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規劃地方課程建設工作,組織審定地方課程教材;指導學校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指導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指導中國小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全縣成人教育和民辦基礎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民辦教育學校與成人教育學校(機構)的審批和管理;按照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
(四)人事股(掛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承擔全縣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師德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師招聘錄用、調整調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編制核定、退休教師的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及校長的培訓工作;統籌規劃、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審核推薦;負責學校後備幹部培養考察、選拔任用;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規和各項規範、標準;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的測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大中專學校畢業生開展就業創業工作。
(五)教育督導辦公室
教育督導辦公室為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辦事機構,承辦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督政督學職責,制定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負責檢查、指導並督促“兩基”成果鞏固提高的落實,普通中國小辦學水平的評估及鄉(鎮)人民政府和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監察、檢查、評估、指導;對各職能單位貫徹執行教育法規、政策情況進行專項督導。
(六)招生考試辦公室
招生考試辦公室為縣招生考試委員會辦事機構,負責國家招生政策的宣傳、解釋和實施;組織全縣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組織實施普通大中專學校招生考試及成績發放工作;負責普通大中專招生的檔案建設、管理及送錄工作,協助做好中考錄取工作。
(七)安全管理股
負責檢查、指導全縣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督促學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體育活動安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協助學校和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理突發事件;組織學校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人員編制

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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