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要求,現公布興安盟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盟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地點:興安盟
  • 時間:2010年
  • 類型:工作年度報告
概述,加強領導,夯實政務公開的組織基礎,明確職責,多措並舉,強化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突出重點,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和示範點建設,搭建平台,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精心組織,深入施行《條例》,創新形式,加強電子政務平台建設,拓展領域,大力提升辦事公開水平,工作中的不足,

概述

一年來,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和自治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興安盟按照依法公開、注重實效、有力監督的原則和公正便民、廉潔高效的基本要求,以進一步加快法治政府、服務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為目標,以推進公開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為著力點,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三項重點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深入開展監督檢查,全盟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重要進展。

加強領導,夯實政務公開的組織基礎

一是加強和完善領導機制。盟委、行署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按照“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主抓、政府辦公廳(室)組織協調、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的原則,形成配套完整的領導組織體系。盟委、行署調整充實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強化了對全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各旗縣市、盟直各部門和各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也根據實際情況相應地調整了領導機構,明確了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政務公開工作網路,形成了縱到底、橫到邊、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系。二是健全和完善規章制度。在政務公開工作中,我盟堅持注重實效、突出重點、創新形式,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興安盟政務公開暫行辦法》、《興安盟政務公開考核辦法》、《興安盟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各地各部門也結合實際對各項制度進行了完善。同時,按照《條例》要求,重點健全了政府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立卷歸檔報送、舉報調查及新聞發言人等制度。三是加大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站、報紙等媒介,創新形式,大力宣傳政務公開有關要求和內容,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舉辦培訓班、座談會等形式,進一步提高了各級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明確職責

加大對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公開力度
按照有關要求,我盟進一步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切實加強中央和自治區關於巨觀調控、結構調整、“三農三牧”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規範和節約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公開工作,為決策部署的落實提供有力保證。同時,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切實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於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核准、實施、監管以及資金管理使用全過程,著重解決了工程建設信息不透明、公開不規範等問題。

多措並舉,強化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

按照自治區要求,我盟切實加強了以盟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為重點,各旗縣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盟直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大廳為支撐的政務服務中心體系建設,使之成為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和推進政務公開的綜合服務平台。一是實行行政審批“十公開”制度。對新確定的審批項目建立相互配套的立體多層次審批信息公開體系,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標準,通過行政審批網、大螢幕、觸控螢幕等多種形式進行審批信息公開。辦理審批事項堅持“十公開”,即:公開審批機關、審批內容、審批依據、申報材料、審批程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審批責任人、投訴電話、辦件結果。既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也極大地方便了企業和辦事民眾。二是加大對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督管理力度。對全盟各類公共資源進行整合,規範交易行為,儘可能將公共資源交易納入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加大對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督管理力度,實現“陽光交易”。

突出重點,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和示範點建設

在加大硬體建設力度的同時,我們還充分學習和借鑑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務體系、錫盟電子綜合服務平台、赤峰市“政務直通車”等成功經驗,不斷豐富完善和創新政務公開工作的體制和機制,為今後構建四級公共服務體系創造良好的條件;對各旗縣市、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進行全面評估,選擇一批工作基礎好、具有典型性的示範點,樹立典型,以點帶面,推進工作。對示範點除了進行常規性的指導以外,還實行了動態跟蹤管理,以鞏固提高現有示範點的工作水平。通過建立健全示範點工作制度,完善示範點工作考核辦法,及時總結示範點的經驗和做法並向全盟推廣,推動了全盟政務公開工作的不斷深入。

搭建平台,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一是堅持以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行政審批服務平台建設為突破口,通過對行政審批權許可權利的公開,依法進行嚴格清理,促進政務全方位公開和行政權力下放。繼續清理審核行政職權、編制職權目錄,繪製行政職權流程圖,並通過電子政務平台依法向社會公布。二是按照有關要求,公開了依法確定的人員編制、機構設定、辦理結果等。三是不斷建立健全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機制和約束機制,通過行政審批軟體中設定的電子效能監察子系統,對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實施機關和視窗工作人員行政審批工作的全過程線上監控,使監督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和時效性。四是在進一步減少、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基礎上,對各類行政執法活動中的自由裁量權進行了清理。

精心組織,深入施行《條例》

我盟始終把落實《條例》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內容,不斷在完善制度、強化措施、拓展內容上下功夫。一是進一步明確主管部門,充實工作力量,落實辦公場所和人員經費,為《條例》的深入施行創造了良好條件。二是修訂完善了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按照《條例》和國家、自治區有關工作部署,進一步夯實政務服務中心信息公開工作基礎,梳理審核1998年以來的政府信息,建成統一規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開資源資料庫,提高了政府信息查詢的時效性和便捷性。三是依託政府入口網站、新聞媒體、有線電視等載體,及時公開政府信息,增強了政府信息發布的主動性和時效性,為《條例》的深入施行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氛圍。四是充分發揮信息公開查閱服務中心作用,收集整理盟委、行署和70多個盟直、中區直部門制發的與人民民眾關係密切的法規性、政策性、公益性、服務性檔案近萬份,為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提供了一個了解政務信息和檔案資料的視窗。

創新形式,加強電子政務平台建設

在充分利用政府報刊、社會公示召開聽證會和專家諮詢論證等傳統公開形式的基礎上,我盟不斷創新公開形式,加快推進政務公開載體建設,拓展民眾了解政務信息的途徑,方便了民眾辦事,暢通了訴求渠道,切實保障了民眾的根本利益。一是完善各級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網上辦事、接受監督等功能,逐步擴大網上審批、查詢、繳費、諮詢、投訴、求助等服務範圍,充分發揮了網路信息傳播迅速,民眾查看方便的特點,進一步充實了政府公共信息平台。二是堅持完善政府新聞發布機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定期發布政府信息和反饋對民眾舉報問題的查處情況。三是暢通信訪接待、行風評議、服務熱線電話等民眾訴求渠道,密切政府與人民民眾的聯繫。

拓展領域,大力提升辦事公開水平

一年來,我盟進一步拓展辦事公開領域,把教育、醫療衛生、計畫生育、供水、供電、供熱、供氣、環保、公交、住房、食品藥品監督、農資等民眾普遍關注、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行業納入辦事公開範圍,明確責任主體,大力推進辦事公開。如教育局建立了學校收費收入使用情況定期公示制度、學校經費及使用情況的經常性審計及公告制度;民政局積極探索建立了擁軍優撫、養老服務、殯葬服務等辦事公開的長效機制;建設局在全盟公用事業單位推行社會服務承諾、收費公示、價格聽證等制度。同時,各行業主管部門把辦事公開融入行業監督管理的具體要求中,切實履行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職責。

工作中的不足

我盟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一是重視程度有待提高。各地各部門工作進展不平衡,個別單位遵守《條例》、執行《條例》的意識不強,沒有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上議事日程,在信息審核發布、更新維護、監督約束等方面沒有制定相關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全部是兼職,工作效率不高,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不多。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素質有待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專業性強、涉及面廣。我盟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很少經過專門培訓,工作效率低,工作開展難度大。三是公開形式需要進一步提高。各部門較重視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適合基層社區、農村牧區等民眾查閱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各部門向檔案館送交政府公開信息的主動性不高,送交信息數量不多,限制了檔案館作為政府信息公開查詢中心的作用。四是政府信息公開受到經費的制約。雖然投入資金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軟、硬體平台建設,但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方面,尤其是基層單位信息公共查閱點建設投入明顯不足。五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政府的經常性工作,隨著工作的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將越來越廣,政府信息發布審核、依申請受理等工作的工作量將逐步提高,目前全盟各地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大多數為兼職人員,不利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期性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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