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吳佩孚等書

《致吳佩孚等書》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吳佩孚等書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奉讀吳玉帥世電、冬電,祛私嫌而對赤化。又劉雪帥兩電、靳薦青軍長電,遠謨宏告,同拜德音。
竊以方今中國岌岌,其大患不在亂國之貪與爭,而在人心之昧與偽。自頃俄人慾併吞中國,鼓動以學說,懷柔以美言,收買以金錢,征服以武力。外蒙庫倫、唐努山、烏梁海已為俄屬,而兩粵亦全亡於俄鮑羅庭矣。其尤大者,馮玉祥挾呂布、侯景反覆梟詐之姿,為石敬瑭、劉豫賣國圖帝之業,南與鮑羅庭聯盟,北與加拉罕密約,假俄之金錢、學說、軍械以據京師,擁段祺瑞以謬發號令。今偽下野,明殺徐又錚,而請粵俄北伐矣。而國人至今昧昧也,或甘投效力,或與提攜援手,若張之江、鹿鐘霖、岳維峻等,是助俄自攻中國也。國人不知兩粵之已亡於俄也,誤以粵軍內戰為兄弟鬩牆而已,楚得齊失,皆中國也。
夫粵軍法,自師、旅、團、連,皆以一俄人為黨代表監之,違者殺。蔣軍槍皆俄新式械,致遠過於粵槍,每分時三百發,故所向無敵。今練兵十八師,日言北伐,章程明布。粵東且有槍數十萬,足為後備。而國人至今昧昧,不知粵俄將成師,分兩道北犯湘、贛,在日月間,未聞有以待之也。粵城已停田產交易,佃人多不納租。潮陽、海陽、四會、廣寧各縣佃人已迫逐地主,地主皆走避遠逃矣。而中原人晏然自樂,昧昧不知也。向者日本殺青島紗廠一人,英人五卅案損害數人,全國憤怒,罷工破產無數,至今未已也。而俄鮑羅庭吞滅兩粵地數千里,撫有人民數千萬,馮以京師歸俄以號令中國,而國人無一言,或甘效力而與提攜,何其反耶!即北京大會反對日本出兵,然即請粵北伐,國人皆指為俄黨所為。觀今馮俄、粵俄皆自辯非赤化,猶欲遮蔽以愚人。夫安南久滅於法,地圖無安南字四十年矣。而安南人告我曰:法人欺我越、迫壓我王也。以法人獨立安南王之朝廷,宗廟、考試、行政如故也。不意吾國人之昧昧同安南也。華俄無界,鄭昭宋聾,舉國失日,盲人瞎馬,夜半臨池,險哉!未有過於此也。
夫赤化之起,以歐人物質盛而工廠多,故廠主樂極神仙,而工人苦同牛馬。同為人類,並是天生,而享受懸殊,相彼貧工,伊可憐也。夫法革命,貴賤之爭也。俄共產,貧富之爭也。故歐土共產之說,或有不得已也。若夫中國物質不修,工廠缺乏,故民貧國弱,亟宜獎勵資本以興工廠焉。即列寧《農產稅論》,亦謂資本制非惡,工廠未興時,必須獎勵資本。今俄化先行,工廠難盛,是令中國永貧弱也。而吾國學者乃不考擇而誤信之,以自召貧弱以求亡,其愚何可及也。《書》曰:兼弱攻昧。吾國人當茲大火,萬勿鼾睡,猛醒其昧,講求而明辯之。否則莫哀於已亡而不知也。
自十四年來,美其名曰共和,而共爭共亂。美其名曰民國、民為主,而暴人無數,為專制帝苛虐欺偽而已。近人文電,仁言愷惻,愛民愛國,遠軼典謨。而察其日行,過於屠伯暴徒。當辛亥革命則稱天雨粟及銀,又以民生、民權為義,而十餘年元帥專制,所日行以殺民為事,至舉國塗炭,則尊為國父矣。若夫馮玉祥乎,則年來吳玉帥、蕭珩帥、孫馨帥、齊撫帥、劉雪帥、張雨帥、李芳帥、張效帥、章太炎等,皆聲罪討之。芳帥、玉帥之檄,尤為明確。而馮玉祥日日明為大盜,口口發為聖言,居之不疑,言之不怍,集古曹操、王莽、侯景之大成。而仍有誤信者甘效死力,或與提攜,宜馮以國人為孩稚可欺也。老子曰:聖人於天下皆孩之。馮不止為倒戈校之畢業生,實為詐偽教之聖者矣。惟其御下至嚴而行至偽,部下必外畏而內怒,必有為郭松齡者,至親亦有為王文華,或為安慶緒者矣。
若民國憲法,民為主權,今之文字皆稱服從民意,然十五年前舉出三年限之議員,今猶稱國民代表。試問全國人民糜爛乎南北,蹂躪乎東西,英人謂民國死人之多,假接踵行於上海各道上,一年不可盡,流血可滿黃浦江,更有何權、何意、何所代表乎?逾三年滿,即為非法。由非法所生之法憲,更非法之非法。然尚敢言民意之法,豈非明為欺謾,視全國人皆孩也?嗚呼!厚利薄義,不奪不饜,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不誠無物,惟利是視。蓋自民國來,棄孔教,廢讀經,正直道亡,廉恥喪盡。研究倒戈之學業,極盡反覆之能事。朝暮友仇,變化不測。昨非今是,出入無常。忽則幻相如佛,無我無人。或則反覆其手,為云為雨。國民怪疑,吏人觀望,信奉無從,手足無措。鞭馬疾馳,爭走覆轍, 洞顛冥,飲鴆自甘,蒸沙作飯。嗚呼!風俗人心,詐偽至此,古豈有之乎?而欲立國於萬國之潮流,抵禦俄國之洪水乎?反顧流涕,誰與終古,復何言也!
今俄人以無產階級除有產階級,既代為貴族而赤黨專政矣。然在彼其國小,資本復行共產,終不能行也。乃思行於歐美,而歐美人又防之極嚴也。以中國內亂,乃專意推行於吾國。然俄化初行,俄京內外即死人四百萬。讀江亢虎、黃士龍兩君游俄所記,其慘狀所不忍聞,況行之異國乎?若然,則中國數千年之聖賢豪傑、文字典籍,皆掃焚同盡。而數萬萬人民之流離、飢餓、慘死,可推見也。醉赤化者則謂後來極樂,然殺子孫以樂曾玄,亦非理也。昔孔子固有大同之道,天下為公,藏貨出力,不必為己,然未至其時,不行也。且必出於講信修睦為之,非用武力強迫行之。鄙人四十三年前推孔子之意,著《大同書》,無所不及。然非地球大同後,無國界時,萬不能行也。況今中國乎?江君亢虎主社會說者,猶力稱俄化為大恐怖時。故赤化之可否,尤以用武力與否論之,今不必言也。俄借赤化以武力滅人國,尤可驚也。故吾俗以俄力與俄化為二事言之。凡為中國人者,即醉心赤化,亦當保存中華,豈可為虎作倀,受俄武力滅國之實禍。故今無論化不化,專問俄不俄。
今俄以武力明據乎南北,控握乎京津,軍閥奉承俄命,以進取中原。尚有與之提攜,或甘效死力,若張之江、鹿鐘麟、岳維峻、李雲龍者,皆助俄自滅中國也。今幸吳玉帥誓兵入豫討岳維峻,劉雪帥、靳薦青軍長並助玉帥討岳,而李芳帥、張效帥合兵討馮,將搗天津。此為人道之義師也,拒俄之義戰也,十餘年未之見也。其勝也,中國以存。其敗也,中國可亡。而國人或誤,視同夙昔兄弟之爭,何其謬耶!願國人明辯之。當此大變,非一二人所能支柱。凡與俄無涉者,兄弟勿鬩牆,以為印度也。凡有歸俄者,助歸俄者,望全國各帥合全力待之,無使寸土尺地為歸俄所有。此則全國人所有之責,各出乃力,衛國以自衛也。惟今無政府,全國分崩,已成印度,散無主者,以何為拒俄乎?乃空談法憲,兩造互訟,無一能通。固是人不存而政不舉,實猶宋人議論未定,而金人兵已渡河,不可不鑒也。
夫國有法憲,猶病有醫方也。方藥無定,以愈疾為良。政治無定,以治安為上。今十五年號為法統、憲統者,皆適增害國殃民,以急求亡而已。荀子曰:有治人無治法。孟子曰:徒法不能自行。中國至今僅存殘喘,豈能頻演覆轍乎!夫議憲法、舉元首之大事,宜付全國民議之,本不能付之數百議員,況為十五年前限期三年已過之議員,本已非法哉。民國美言必稱民意,豈知國民聞法統、憲統之言皆談虎而色變,見政客之名皆及蟹而惡生,甚或只求私利,不畏民碞,而甘召國亡者。人心不服,法亦難行,況非法乎?故法憲之說可無議也。
若段祺瑞乎,創民國,乃自稱革命,自毀約法,自為執政。執政者,日人譯俄列寧權位之名詞也。段祺瑞先效俄焉,於是迎孫文,戴馮玉祥,日行赤化於京外。遂喪內外蒙、兩粵於俄,既借日債二萬萬以累我國人,又敢盜金佛郎案二萬萬以累國民子孫。各省分立內戰,日戕生民而不能少止也。馮玉祥殺其腹心徐樹錚,不敢言討賊,猶戀棧媚仇,奉命賣國。天下之無良無恥,豈有比乎!唐少川、李仲三等攻之至矣。今無論號令不出國門,如此兒戲,半死半生,國人無以政府視之。惟馮玉祥挾為傀儡,挾以籌餉械,挾以得外交,挾以事強俄,挾以行赤化,挾以令討吳。段祺瑞已為俄之中國股長矣,為馮玉祥之囚犯矣。無絲毫之益於民,而有丘山之害於國;如此政府應立除之,別立政府矣。董子曰:琴瑟不調,甚者必解弦而更張之;為政不調,甚者必改革之。故孔子之為《易》曰:窮則變,變則通。憲法、憲統即窮極矣,不變則不通矣。《易》曰:天之所助者,順人之所助者。信赤化逆於人心,而馮玉祥用之,加以詐欺,不順不信,天人不助。吳、李、張、劉諸帥,討赤拒俄,順天信人,其必有功,望國人共助之。惟諸公圖之。康有為。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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