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訟

自訟

zì sòng

孔子提出的自我修養的方法。猶自責。見《論語·公冶長》:“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即對自己的過錯進行自我責備,也就是道德上的自我譴責。

所謂自訟就是自己對自己的言行、是非曲直有個明確的認識,指的是善於解剖自己、嚴於律己的品質。

諸葛亮就是一個採取自訟態度的人,在失街亭揮淚斬馬謖後,向後主劉禪上書了《自責書》,指出了失街亭的根本原因是自己用人不當,要求後主懲辦自己。這一事例千百年來被傳為美談。近現代史上,對自己採取自訟的人更多,如毛澤東、周恩來、朱德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無一不是對自己採取自訟態度的人,他們領導中國革命走向成功,最終成了人人熱愛的領袖人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訟
  • 拼音:zì sòng
  • 解釋:自責
  • 來源:《論語·公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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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訟”

是革命前輩謝覺哉提出的著名修養法則,即在個人的靈魂深處設立一個“特殊法庭”,自己既當“被告”,又當“律師”,也當“法官”,“自己跟自己打官司”,是自我批評的形象比喻。
開展自我批評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是共產黨人保持先進性須臾不可離開的有力武器。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黨面臨著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長期執政的考驗,面對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和權、錢、色等各種誘惑,要保持共產黨的先進性,每個共產黨員就更需要像謝老等革命前輩那樣勇於“自訟”,經常審視和檢點自己的言行。

“自訟”

對於共產黨員來說,是增強黨性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每一個共產黨員在思想深處設定這樣一個“特殊法庭”,對照新時期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自己跟自己打官司,認真檢查自己的所思所言所行是不是符合“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不是符合黨中央的政治要求,及時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努力做到政治上堅定、思想上清醒、道德上純潔、能力上高強、作風上優良。

“自訟”

是每一個共產黨員應當自覺養成的良好習慣。要做到“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就必須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意識,不為權所縛、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驅、不為色所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才能鑄造高尚的人格力量,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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