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與非我

自我與非我是德國費希特用語。在《知識學基礎》一書中提出,是其哲學體系的核心概念。“自我”指認識主體和意志主體,是唯一的實在;“非我”指客觀存在的一切事物,是由“自我”設定的。

在費希特哲學中,自我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1)自我設定自身.產生不依賴客觀物質世界的絕對自我;(2)自我設定非我,因為活動是自我的本性,但無障礙則活動無以表現,自我為了活動,就創造跟自己對立的障礙物一一客觀世界,即“非我”;(3)自我與非我的統一.自我通過克服非我的過程而豐富、實現自身,兩者在自我意識中復歸於統一。這一自我發展的過程是“自由”的體現,亦即道德活動。費希特本人沒有把自我和非我的概念直接運用於美學。但這一概念對19世紀初期德國浪漫主義美學產生直接影響,是這一運動的出發點和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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