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科學技術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科學技術局
  • 地址:臨沂市啟陽路8號
  • 職能:研究擬定全市科技發展戰略
  • 類型:政府部門
地理位置,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定,

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科技創新巨觀戰略研究,協調落實全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統籌協調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和評估驗收。
(三)負責制定全市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學科技園區、科技示範園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推進科技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管理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引導基金等產業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指導全市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
(四)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指導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先進示範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科技園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實施農業良種產業化開發;承擔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和可持續發展等社會發展科技工作。
(五)參與編制創新基地的建設規劃;負責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基地申報、審核和備案管理工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市級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六)負責管理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的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合理配置科技經費、科技資源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七)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負責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指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承擔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承擔市政府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負責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軍民科技融合、科技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市科普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市科技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牽頭擬訂促進與科技相關智慧財產權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規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姚書華同志,主持市科技局全面工作,分管市知識產權局。
胡俊保同志,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科技規劃與資源配置管理科,負責紀檢監察及系統黨建,完成交辦的有關工作。
劉慶雲同志,分管農村與社會發展科,負責科技扶貧,完成交辦的有關工作。
董瑞東同志,分管科技合作科,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完成交辦的有關工作。
趙世荀同志,分管政策法規科,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安全生產,完成交辦的有關工作。
謝瑩同志,分管科技成果科、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完成交辦的有關工作。
成少忠同志,分管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負責智慧型製造專班,完成交辦的有關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檔案、信訪、機要、督辦、安全、保密、會務等工作;負責牽頭完成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部門財務、基本建設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應急管理;負責科技信息網路及信息庫建設。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各類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集中承擔本部門行政處罰相關職責;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和科技人員服務企業行動;承辦相關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事宜;承擔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團的業務指導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承擔科技進步考核工作;負責創新型企業的審核、報批和管理;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大力開發和利用市外智力資源,指導全市科技教育培訓工作。
(三)科技規劃與資源配置管理科
牽頭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技創新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提出科技經費配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意見,提出布局建議,負責專項的實施跟蹤、監督、組織評估和驗收;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執行;參與編制創新基地的建設規劃,編制並實施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計畫;負責重點實驗室和大型科學儀器平台等創新平台的審核、管理工作;擬訂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統計、科技評估管理工作。
(四)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掛市高新技術辦公室牌子)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科技計畫;參與管理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引導基金等產業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參與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指導全市科技服務業發展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審核、報批和管理;指導全市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承擔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生產力促進中心、工業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的有關管理與服務工作。
(五)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農村與農業、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畫;組織實施可持續發展示範工程、農業良種工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等社會發展和農業領域科研開發項目及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作;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和示範;推進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先進示範區、農村與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的有關管理與服務工作;組織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工作。
(六)科技合作科(掛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牌子)
擬訂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內外科技合作計畫,建設科技合作平台,推進產學研合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工作,組織實施軍民科技融合計畫,推進軍民科技融合;承擔市政府與國內知名學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承辦政府雙邊和多邊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的外事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工作;承擔與港、澳、台地區的科技交流工作。
(七)科技成果科(對外可使用市科技保密工作辦公室名稱)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獎勵、轉化的政策措施;承擔全市科技成果登記、獎勵評審工作;負責全市科學技術評價活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的制定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國家、省科技獎勵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管理全市科技獎勵工作;負責科技保密工作;承擔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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