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市長質量獎

臨沂市市長質量獎是臨沂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市長質量獎
  • 地區:臨沂市
  • 性質 :最高質量獎項
  • 設立機構臨沂市人民政府
簡介,評獎辦法,

簡介

臨沂市市長質量獎是臨沂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由臨沂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評審,由臨沂市人民政府和市長審定批准、表彰和獎勵,授予為臨沂市質量振興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評獎辦法

組織,主要是指臨沂市的各類企業;本辦法所稱個人,是指臨沂市涉及質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企業的員工和從事質量管理、質量教育和培訓、質量科研、質量宣傳等人員。
臨沂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審堅持科學、公開、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則,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總量控制、好中選優的評選宗旨。
臨沂市市長質量獎每年度評選一次。在組織或個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經各縣市區和市有關部門推薦,嚴格按照工作程式和標準評審。
臨沂市市長質量獎主要是對組織和個人申報獎項前3年質量業績進行評價。獲獎的組織和個人5年後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臨沂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審不向申報組織或個人收取任何費用,不增加組織和個人負擔。獎勵資金和工作經費列入當年度市財政預算。
臨沂市市長質量獎分設“臨沂市質量管理獎”和“臨沂市質量貢獻獎”2個獎項。“質量管理獎”授予在臨沂市內登記註冊,質量管理績效顯著,產品質量(含工程質量、服務質量)水平以及自主創新能力、管理水平在省內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對臨沂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企業;“質量貢獻獎”授予在質量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涉及到質量科研、質量改進和攻關成果的評審,可以多人共同獲獎,但最多不超過 3 人)。“質量管理獎”每年度不超過 10 個,“質量貢獻獎”每年度均不超過 5 個,達不到獎勵條件的獎項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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