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鐵峰

肖鐵峰

肖鐵峰,男,1969年4月出生,廣東中山人,研究生學歷,一級警督。1987年11月參加工作,1996年7月入黨。曾任廣東省中山市桂山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長。

2018年7月,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被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肖鐵峰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廣東中山
  • 出生日期:1969年4月
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雙開,提起公訴,

履歷

1990年12月至1998年3月,任廣東省中山市公安邊防分局張家邊派出所幹事;
1998年3月至2000年7月,任廣東省中山市火炬開發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
2000年7月至2002年1月,任廣東省中山市公安局火炬開發區分局副政委;
2002年1月至2006年11月,任廣東省中山市公安局東升分局政委;
2006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廣東省中山市民眾鎮黨委委員、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局長;
2015年4月至2017年9月,任廣東省中山市五桂山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8月,中山市五桂山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長肖鐵峰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雙開

2017年9月,日前,市紀委對五桂山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局長、民眾分局原局長肖鐵峰(正科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肖鐵峰違反政治紀律,公開搞封建迷信活動,轉移藏匿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頂風違紀,多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紅包”禮金並接受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利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為賭博團伙提供保護,為工程承包方、車輛維修服務供應商、日常用品供應商提供幫助;巧立名目,侵吞公款,涉嫌多項犯罪。
肖鐵峰身為中共黨員、公安分局長,理想信念動搖、黨性原則喪失,不信馬列信鬼神,在辦公室內公然擺“風水陣”,祈求神靈助其升官發財;作風上飛揚跋扈,“一把手”蛻變為“一霸手”,長期搞“一言堂”“一支筆”;問題敗露後,仍不思悔改,企圖對抗組織審查逃避懲罰;濫用職權、見利忘義、徇私枉法,把商品交易原則帶入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與賭博團伙狼狽為奸,收受巨額賄賂,長期充當犯罪團伙的“保護傘”;貪得無厭、雁過拔毛、寡廉鮮恥、主動索賄,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提款機,不但利用職權大肆賣官鬻爵,還利用政府採購大肆索取“回扣”,甚至虛報冒領、蠶食鯨吞公共財產;視法律制度為“稻草人”,知法犯法,完全喪失了共產黨員的品格,嚴重損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肖鐵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原局長、五桂山分局原局長肖鐵峰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中山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日前,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被告人肖鐵峰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鐵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肖鐵峰,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肖鐵峰在擔任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局長、五桂山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