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東市醫療保險局

肇東市醫療保險局是肇東市政府部門,負責擬定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規劃、方案、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等。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醫療保險的政策法規。
二、擬定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規劃、方案、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制定醫療保險基金稽核制度並組織實施,建全和落實醫療保險費的征繳、撥付、管理及有關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制度。
四、制定醫療保險登記繳費申報以及辦理保險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的具體辦事程式與錯作規範,並組織實施;
五、參與擬定全市醫療保險基金收繳、撥付、管理的計畫與比例,做好各類保險基金(醫療、工傷、生育)安全有效運營工作。經辦本機機關、事業、企業醫療保險基金(醫療、工傷、生育)的征繳、審批、管理和支付;
六、制定全市醫療保險社會化管理具體規範,指導和組織實施醫療保險社會化管理和發放工作;
七、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定,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各類企業單位參保人員、離休人員的急診、轉診轉院、異地就醫等情況的身旁、備案登記工作;
九、負責全市離休人員、老紅軍和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醫藥費籌集和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對工傷人員進行認定、傷殘鑑定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匯總編制全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統計報告。承擔全市醫療保險信息與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部門設定

(一)辦公室
1、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檔案、秘書事務及接待聯絡工作; 2、負責新聞宣傳,收集和提供醫保政務信息工作; 3、負責管理國有資產及其他行政後勤工作; 4、負責人事工資管理工作; 5、負責接待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6、負責醫保政策、法規的諮詢工作。
(二)藥費審核股
1、負責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費審核工作; 2、負責工傷保險藥費審核工作; 3、負責生育保險藥費審核工作; 4、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費統計工作。
(三)保費測算股
1、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登記工作; 2、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基本醫療保險保費測算工作; 3、負責工傷保險保費測算工作; 4、負責生育保險保費測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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